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近日,市人民检察院与市监察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卫健委、团市委、市妇联建立了《永州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
【明确联席会议任务】
《制度》规定,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包含: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研究拟定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政策措施和年度计划、完善强制报告体系、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等五项。
【明确成员单位职责】
《制度》依据《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的任务,结合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明确各成员单位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并在市检察院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负责联系会议日常工作,对成员单位的履职情况进行考督促与考核。
【明确强制报告要求】
《制度》要求,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建委敦促指导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旅馆、宾馆、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建立台账、确定强制报告人,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被遗弃或长期处于无人照料状态、涉及未成年人遭受非正常损伤进行医疗救治等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情况及时进行报告。
【确立信息共享机制】
《制度》要求,各成员单位指定专门强制报告人,并建立本单位相关工作台账,定期互相通报工作情况,共享工作信息。并且明确强制报告工作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协商解决联席会议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