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江华县检察院在我最需要得到帮助的时候向我伸出温暖的双手,及时将我纳入司法救助范围,使我能够再次走进大学校园。我在学校里一定认真读书,以优异的学习成绩回报县检察院对我的关心和厚爱”。 9月14日上午,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司法救助案举行公开听证会,将申请人唐某纳入司法救助范围,为其申报救助资金。听证会结束后,申请人唐某对主持听证会的该院副检察长金飞云表达了深深谢意。

公开听证会现场
2018年3月底的一天,被告人汤某妹因家庭琐事将其丈夫唐某清杀害。2020年3月15日,涉嫌故意杀人罪的汤某妹被抓获归案。
申请人唐某是被害人唐某清和犯罪嫌疑人汤某妹的独子,是湖南某职业学院的学生,其家庭发生变故后,由于没有生活来源,他便放弃了学业,到广东打工谋生。江华县检察院在办案中了解唐某的情况后,及时对其施以援手,协调唐某所在的乡镇政府将其纳入低保对象,主动为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为确保司法救助工作公开、公正和透明。9月14日上午,江华县检察院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律师等五名听证员对唐某申请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在听证会上,申请人唐某充分表达了自己的诉求。承办检察官详细阐述了调查核实的的事实和证据,介绍了国家司法救助的政策规定。各位听证员从法、理、情的角度对唐某司法救助案进行了评议,形成了评议意见,建议为其申报司法救助金,助其完成学业。会后,参加听证会的县人大代表蒋凤莲说:“对司法救助案件开展公开听证活动,是江华县检察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具体举措。今后,希望江华县检察院多开展这方面的工作,以公开透明的执法作风和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