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8日,冷水滩区张某某春风满面地走出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大门,感慨道:“自从2016年我的住房被划定为违法建筑强制拆除,我就踏上了苦难漫长的信访、诉讼之路,没想到最后能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得以圆满解决,3年多了,就属今天最高兴!”
2020年5月,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张某某申请房屋行政强制的行政诉讼监督案,经审查发现,该案行政机关对张某某违法建筑的认定、强制拆除存在程序违法等问题。为查明事实、厘清法律政策适用,检察机关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相关专家担任听证员,举行了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张某某表示愿意接受协议息诉。

针对本案情况,承办检察官中止案件审查,尝试案外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经实地走访并与行政机关多次交流沟通,发出了社会治理类行政检察建议。行政机关全部采纳,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工作组,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积极化解信访积案。
8月,承办检察官配合政府人员一起与张某某协商,签订和解意向书,按照行政规范文件确定的标准初步约定补偿金额。

9月,经政府行政会议审议、重新测算、行政审计后,承办检察官再次协调双方协商,在正式的行政和解协议上签字盖印,行政部门负责人表态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协议款项全额付到位。
张某某说:“这几年都过来了,再多等10天我也愿意!感谢检察机关,我的问题圆满解决了,我愿意申请撤回我的监督申请,太感谢了!”承办检察官提议张某某对身边其他行政案件的当事人现身说法,帮助他们重拾行政公信和期望,依法合理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