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对道县人民检察院国有资产报表编报工作予以肯定,并通报表扬。全省共有14个县(市)区院获得此次通报表扬,道县检察院是其中之一。同时,也是永州市检察机关唯一获次殊荣的基层检察院。
据了解,2020年,道县检察院克服疫情不力影响及人手少等多重困难,积极转变思路方法,通过对现有资产进行盘点,仔细核对并追溯2000年以来的各年度账本报表,以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为平台,在完成2019年国有资产报告、2020年资产月报填报工作的基础上,注重“三管理”,圆满完成了单位各项固定资产的录入管理。
一是资产集中分类分级管理。牢固树立“将工作做成作品”工作意识,明确专部门、专人员管理责任机制,由院财务室负责全院资产管理、购置、处置工作,并指定一名资产管理员具体负责。明确土地、房屋、车辆等不动产作为重点管控领域,并对其进行严厉管控。
二是加强资产配置管理。出台并完善了《道县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办法》,明确了固定资产的申请、购置审批权限及办理流程,确保购置有计划、使用有专人、变动有手续。
三是严格资产处置管理。明确各项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及报废标准。各资产处置必须由具体经办人提交书面报告,并按审批程序逐级审批,严格禁止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国有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