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高质量开展,4月21日,永州市检察院组织召开 “三个规定”宣讲大会。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罗厚清主讲,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罗厚清详细介绍了做好“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填报工作的重要性,对“三个规定”的基本内容、具体要求、适用范围进行详细解读,并结合典型案例告诫大家要高度重视,加强教育引导,切实做到“逢问必录”。

“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如有违反规定的,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统称“三个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