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1日至5月1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政法领域专项巡察。2024年6月2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自觉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层层扣紧压实责任,全面推进整改落实。一是强化精准施策“实”整改。对巡察反馈问题中的具体事项、具体案件逐一落实整改措施,推进反馈工作整真改实改、市县两级同步整改。二是强化上下联动“齐”整改。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上级确定的重点问题、不同领域的个性问题,分条线一并进行梳理、一并开展调度、一并对下指导、一并整改落实,形成整改闭环。三是强化建章立制“深”整改。坚持纠建并举、注重长效长治,既抓“点”“线”的“当下改”,更抓“面”的“长久立”,深化巩固整改成效。
党组书记周伟任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带头抓好整改。3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组织制定整改方案,逐项逐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对重点工作直接部署、重要情况直接掌握、重点环节直接推动、重要问题直接领办。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定期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及时掌握整改进度,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达到整改要求。
截至2025年2月28日,巡察反馈的10个方面2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4个,阶段性完成整改2个;巡察移交的24件信访件,已办结24件,巡察交办的立行立改10件,已办结9件,正在办理1件。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服务中心大局有不足的问题
问题1: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落实提前介入机制,强化打财断血效果。2024年起诉涉黑恶案件6件,均对公安机关查扣冻的财产提出了打财断血意见。二是全面复盘涉黑恶案件,建立打财断血台账,协同开展打财断血跟进监督行动。三是全面落实涉黑恶案件机制,建立线索移送台账,向上级及同级有关单位移送线索162条,办理上级有关单位交办线索4条。
问题2: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力度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高位推动“检察护企”暨“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办理“涉企”刑事案件,对“涉企”案件标签化受理。二是扎实开展涉企刑事案件“挂案”清查,清理出的46条涉企“挂案”线索已全部清结完毕。三是开展涉企财产性强制措施集中清理,监督解冻涉民营企业银行账户34个,涉及资金约2700万元。四是加大法律监督案件线索发掘力度,监督立案、滥用财产刑案件、“挂案”清理、羁押必要性审查等监督案件数均较上年大幅提升。
问题3:助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个案、类案中反应的倾向性、普遍性问题的研究,2024年制发经济类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6件。二是加大金融风险防范力度对全市洗钱案件实行台账管理,与人民银行建立数据互通机制。三是加强“问需企业”力度,加强与工商联等部门的联动,组织市县两级同步开展“法治护航·问需企业”调研座谈会,为企业提供常态化、定向化、精准化的法律服务。
(二)落实宽严相济司法理念有偏差的问题
问题4:构罪即捕即诉的传统办案思维未得到扭转
整改情况:一是与市公安局举行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打击“非访”类案件联合培训,就执法司法理念、执法司法尺度等问题达成共识。2024年三年以下轻刑案件发案率、羁押率均呈下降趋势。二是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监督活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开展率为25.53%,提出建议1人次,直接变更30人次。三是监督及时收监收押,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促进收监执行规范化。
问题5:诉源治理成效不显著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分析2023年以来全市醉酒驾驶案件情况,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二是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7件,其中市检察院制发5件,促进源头治理。三是开展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专题培训,提升全市检察机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水平。
(三)“高质效办好每个案件”有短板的问题
问题6:正确的政绩观未完全树牢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执行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决定,回归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二是建立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机制,每季度开展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三是强化案件流程管理,每日发出监管提示,督促发现问题整改到位。智慧案管流程监控提示的疑似问题较去年同期下降8.19%。四是建立内部通报移送机制,及时向检务督察部门通报业务不规范问题监管情况。
问题7:案件质效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质量年”活动。抓实检察业务运行综合监管,制发《“质量年”活动交办函》66份,促进检察业务提质增效。二是建立办结案件检视工作机制,明确业务部门在刑事检察类、未成年人检察类、民事行政类等案件办理终结时,对照《案件办结检视表》所列项目对办理过程全面回头看。三是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完成常规抽查案件535件、重点评查案件322件、专项评查案件4件。
(四)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有欠缺
问题8:监督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刑事检察监督程序,明确对严重违法情形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及时督促公安机关整改落实。二是加强民事检察深层次监督,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50件、涉企执行监督案件75件。三是提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力度,制定《关于公益诉讼高质效办案工作指引》,实行“五日内上下级同步审查制”,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5件。
问题9:监督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侦查监督质效。严格把握办案节点,深挖立案监督线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件,撤案383件。用好两法衔接平台拓宽立案监督线索,纠正漏捕127人、漏诉267人。二是提升刑事审判活动监督质效,设置案件倒查机制,对近两年办理的涉毒案件中拆案处理反映的侦查取证、同案不同判等突出问题开展清查,增强抗诉精准性。三是提升民事生效裁判监督质效。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46件,民事诉讼裁判结果监督案件改判率持续提升。
问题10:监督刚性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职务犯罪侦查立案查处力度。通过“共同查办、分别立案、合并起诉、同步处理”的方式,形成办案合力,运用“双立案”模式立案侦查2件2人。二是推进刑行反向衔接持续跟进监督。出台《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办理反向衔接案件1232件1504人,提出检察意见409件540人。
(五)践行为民司法有差距
问题11:推动信访矛盾实质化解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集中培训和视频培训,提升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水平。二是着力化解重点信访积案,11件信访件全部办结。三是高质效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77件,向516因案致困当事人发放救助金233.917万元。四是实质化开展听证工作,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召开检察听证145场,107场促成息访罢诉,听证结果同意率98.6%。
问题12:利剑护蕾形势仍然严峻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机制建设,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性侵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室使用细则》。二是切实提升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质效,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不捕、不诉案件提级把关制度。三是落实从业查询制度与强制报告制度,推动相关部门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从业人员开展从业查询103544人。
(六)全面从严治党有温差
问题13: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制度,发出填录提示函12次、填录情况公示函12次,全市检察机关填报重大事项728条。二是及时办结移送案件,分类建立问题线索台账,2024年执法督察案件审结率100%,积存案件全部办结。
问题14:监督责任履责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紧盯管理薄弱点、制度漏洞点、权力运行关键点、问题易多发风险点,常态化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主动及时发现问题。二是规范完善线索台账,动态更新线索处置情况,精准高效处置问题线索。受理的问题线索已办结。
问题15:执行财政纪律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内部监管制度。建立全过程监管制度,确保资金收支安全、规范、合规。二是强化对出差事项审批与监管。修订完善差旅费管理内控制度,建立出差天数公示制度,构建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定期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开展监督和检查。三是督促清退违规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31.852751万元,并对相关人员谈话提醒。
(七)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不够实的问题
问题16:财务管理较为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委托会计事务所对2020年—2023年以来的资产负债表、应付应收等往来款进行全面清查。二是委托会计事务所对全院固定资产进行专项清查,2018年以来固定资产已做到购买凭证、财务入帐、资产登记三统一。三是清理特设账户,严格落实特设帐户专款专用,将其中水电款、清退款218.17万元报上级机关审批,转化为一体化系统单位资金指标。
问题17:工程项目管理不善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业审计人员对2020年以来的工程项目资料进行全面清理。二是严格落实招投标管理规定,2024年启动的5个项目均以竞争性磋商招标方式进行。三是严格执行工程项目资金支付,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四是市检察院驻院纪检监察组、机关党委、检务督察等部门组成专项督查组,每年度对相关工程项目进行审查,杜绝违规情形。
(八)政治机关建设有落差的问题
问题18:理论学习有差距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第一议题”制度,建立“第一议题”学习清单和学习台账,定期收集学习资料,每年汇编学习合集,2024年“第一议题”制度落实率100%,实现“第一议题”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实效化。
问题19:坚持党对政法工作领导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民主生活会,明确每次民主生活会邀请市委政法委领导到会指导。二是制发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实施办法,明确请示报告的原则、事项、程序、方式、要求。定期发出提示函,及时提示具体承办部门按时按要求向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全年向市委及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21次。
问题20:党建基础工作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针对性培训,梳理市检察院机关“三会一课”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流程和要求。二是建立支部手册督察自检制度,建立支部手册自检清单,各支部定期自查,机关党委每季度督察,杜绝支部手册漏记情形。三是做实民主生活会的会议准备、会前学习、征求意见、撰写对照检查等环节,扎实开好民主生活会,提高会议质量。
(九)意识形态工作不扎实
问题21: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党组每年至少研究2次,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二是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培训。举行新闻宣传、舆情处置引导专门培训。三是整理汇编意识形态相关文件及警示案例,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活动、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等形式等开展集中学习。四是完成对检察工作网、检察官网的清理更新工作。
问题22:阵地建设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网站运行和管理。制定《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官方门户网站管理规定》,建立信息更新台账。二是优化网站设计。更新门户网站首页栏目,新增十大业务、媒体连线等特色栏目,更新网站便民链接服务功能,完善平台无障碍建设。三是坚持公开与普法服务统一。在视频点播栏目开设“永检520”专栏。增设“检护民生”“检察护企”“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专项行动专栏,跟进报道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问题23:舆情研判不积极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重大案件舆情预警、防控机制,对重大的刑事案件早关注,对特定的敏感型案件早重视,对有网络舆情风险早指导。二是定期清查在办案件,建立舆情风险案件台账,指导基层检察院妥善处置办理。三是专题学习总体国家安全观,引导干警在办案中树立舆情风险防控意识,提升防控应对能力。
(十)干部选拔任用不严格
问题24:违反任职资格提拔两人
整改情况:根据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按照“程序共享、时间后移”原则,重新确认任职时间。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吃透干部政策,杜绝因政策理解偏差导致的工作失误。
问题25:未到任职年限提拔两人
整改情况:根据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按照“程序共享、时间后移”的原则,重新确认任职时间。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吃透干部政策,杜绝因政策理解偏差导致的工作失误。
问题26:“凡提四必”执行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按规定补齐党员相关手续。二是开展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规定专题学习,提升档案管理和审核能力。三是常态化开展干部档案审核工作,及时核实、更正干部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提升干部提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不折不扣抓好显性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推进隐性问题解决,真正把解决问题的过程变成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过程。
(二)坚持把问题整改责任层层压实。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加强统筹调度、组织协调、合力攻坚,以钉钉子精神推动问题见底、整改见效。加强对点人、点事、点案问题整改的督导检查,通过以下看上、督促指导,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整改措施已有明确具体要求的,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推进落实并有具体工作成果;对整改措施旨在建章立制的,及时出台相应规范性文件、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并取得标志性进展。
(三)坚持把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贯穿始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纵深推进新一轮检察改革,加强检察业务管理,促进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持续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协同其他机关一体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建设,着力监督纠正一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
(四)坚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进一步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尊重司法工作规律和检察工作规律,破除惯性思维、路径依赖,坚决防止和纠正机械司法、就案办案、数据冲动等倾向。把守护民生贯穿“四大检察”履职全过程,持续加强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司法救助、支持起诉、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等工作,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五)坚持把检察队伍素能不断提升。以巡察整改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深化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实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持续纠治“四风”和司法不正之风。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推动领导干部交流任职。持之以恒夯实基层基础,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赋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6-6370343;电子邮箱:yzsjcy2024@163.com。
中共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