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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检察院:以检务公开促进规范执法

作者: 原创    来源: 本站    关注:4119   时间:2016年10月8日   【  

道县检察院:以检务公开促进规范执法

 

近几年来,道县检察院以检务公开为载体,积极推进阳光检务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不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取得了显著成效。

更新理念,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把检务公开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亲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检务公开领导小组,在日常工作中领导检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二是强化理念更新。从最初的“检务十公开”到《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的意见》,再到《关于全面推进检务公开的工作的意见》,该院都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进一步引导干警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切实消除不愿公开的顾虑,实现从“要我公开”到“我要公开”的根本性转变三是部门协调配合。每个科室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检务公开工作措施,完善了接待举报、受理申诉、出庭公诉等窗口部门工作程序的公开制度,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刑事申诉案件的公开审查制度,拟不起诉案件的公开审查制度,民行抗诉案件的公开审查制度等。各业务部门在及时办结案件的基础上,加强法律宣传、政策解释、思想疏导等工作,充分阐明案件处理的过程、事实、理由和根据

强化监督,落实责任追究

定期向党委、人大和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汇报,主动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进一步推进“阳光检察”工作。一是“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认真倾听和采纳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送阅《工作简报》,邀请参加执法检查、列席检察委员会会议、视察检察工作,及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对当事人不服检察机关决定而重信重访的,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参与检察长接访日等活动,通过参与答疑解问,增强执法办案的说理性。二是严格落实责任。结合该院工作实际,制定了《检务公开实施方案》,狠抓落实。严格执行办案程序和告知制度,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责令责任领导或者办案人员予以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违法违纪责任;将深化检务公开工作纳入科室和干警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实行奖优罚劣。

丰富载体,拓宽公开渠道

不断创新宣传手段,通过不同的渠道宣传检察工作。一是巩固传统宣传模式。通过有组织、有计划的散发宣传单、提供法律咨询、召开座谈会、办宣传栏等方式提高检务公开宣传的覆盖率。如每年开展的举报宣传周、电视讲话、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来该院观摩办案流程,零距离接触检察业务。自2013年首次举办检察开放日以来,该院共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三次,将近两百人次来该院参与活动,为检察工作开展提出宝贵意见。二是结合办案搞好宣传。把查办案件、检务公开、检察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在把案件及时办结的基础上,还把办案效果进一步延伸,通过深入细致的法律宣传、法律解释、思想疏导等,既把事实澄清,又把道理讲明,充分阐明案件处理的过程、事实、理由和根据,接受当事人的监督,让老百姓清楚我们办案程序是规范的,处理结果是公正的。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对当事人、其它相关人员、发案单位等开展检务宣传。三是积极采取科技手段深化检务公开。建立网络查询服务系统,充分发挥外网网站服务功能,在网上公布检察职能以及可以公开的案件办理情况等,供社会群众查阅、咨询检务公开的内容。特别是201410月以来,通过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公开案件信息,做到了每日更新信息,及时将案件信息、法律文书等向社会公开,2015年全年通过该系统公开案件信息1100多件,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网对该院办理的案件进行查询2016年,还建立了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和新闻客户端,用自媒体开展检务公开工作。四是探索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结合该院自身实际,探索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2015年党组会研究决定由分管控申的副检察长冯湘清同志为新闻发言人,对该院的重大专项工作开展情况、重大活动和社会关注的有重大影响案件召开新闻发布会,拓展检务公开的深度。四是推行“阳光听证”。全面推行申诉案件听证制度,对拟不起诉以及当事人不服不起诉、不抗诉和重信重访的案件,逐步实行公开听证审查。对一些有影响的、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听证会,公开听证、公开评议,并到案发地公开宣布处理决定,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五是做好在新闻媒体上的检察宣传工作。不断加强与报社、电视台、杂志及新闻网站的联络工作,对工作的好的经验、好的工作方法,及时形成新闻稿件向各类媒体投稿。2013年以来,每年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发表的新闻宣传材料均在100篇以上,及时宣传了该院的新动态、新形象、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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