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乐云:湖南检察官遴选制度呈六大亮点
8月31日,湖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成立。这标志着我省法官检察官入额遴选工作进入实质操作阶段,将在推动建设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司法队伍、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此项改革举措既是对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重要决策的贯彻和部署,也将给湖南司法改革和法治进程带来深远影响。
湖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及各位专家委员有哪些职责?湖南法官检察官遴选制度有哪些亮点?湖南长安网(潇湘剑语)带着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分别走访了遴选委员会的部分委员及专家库专家,他们从不同角度对此项司法改革举措进行了深入阐述。
9月26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湖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卢乐云就湖南省检察机关检察官遴选司法责任制改革相关问题,接受了湖南长安网(潇湘剑语)和《法制周报》的联合采访。
8月31日,湖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在长沙成立,这标志着湖南法官检察官入额遴选工作进入实质操作阶段。
在接受剑哥采访时,卢乐云介绍了湖南检察官遴选制度呈现出的六大亮点(特点),这些亮点系全国独有。比如,对检察官遴选的标准是能否独立办案,且对案件终身负责。对检察官考核的标的物,就是其办过的案件。为实现检察官员额的科学配置,采用了统计学原理和人力管理学原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检察官人力资源的科学调配。
亮点一:遴选的宗旨是落实司法责任制
“检察官遴选的宗旨就是落实司法责任制,”卢乐云对剑哥说,这是遴选的初衷、出发点,也是落脚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凡进入员额的法官检察官,要在一线办案,对案件终身负责。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指示出发,我们遴选员额检察官就是要遴选出能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的检察官。
“这个宗旨决定着能否完成司法改革的预期目标”。卢乐云认为,司法改革的预期目标,浓缩成一句话就是“提高司法公信力”,也就是习近平总书记说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亮点二:遴选的标准是独立办案、独立负责
遴选检察官的标准究竟是什么,如何具体化、量化?这是检察人员十分关注的。
卢乐云介绍,在符合政治标准的前提下,检察官遴选有两个标准:一是是否具有独立办案能力;二是能否独立对案件负责。
“我反复强调,遴选检察官,不是选硕士生、博士生,也不是选主任、科长。”卢乐云说,我们选的是有独立办案能力、能独立对办案负责的检察官。
剑哥注意到,在司法改革的过程中,“独立对办案负责”时常被媒体提起。
在卢乐云看来,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可以让检察官感受到对所办的每一个案子终身都要担担子,促使其办案时只认法律,排除外界干扰,以保证案件的客观公正。“如果有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案件,也要使他们清楚认识到,对办案质量负责的是检察官,不是领导干部。”
我国传统的检察权运行模式是三级审批制,即检察员承办案件、部门负责人审批、检察长或者检委会决定。
卢乐云提到,有检察人员在问他,此前关于一些疑难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请示、汇报问题司改后是否还会出现。“我回复说,以后不允许有很多的请示案件出现,因为要求你独立办案,你今天一个请示,明天一个汇报,说明你还不能胜任检察官一职,那就只好请你退出。”
亮点三:遴选考察的标的物是其所办案件
卢乐云告诉剑哥,湖南省检察院设计的遴选方案中,遴选考察分为考核和考试两部分,考核是看检察人员过去办的案件,考试则是看检察人员将要办的案件,这在全国属首创。“我们去除一切主观评价,回到客观评价上来。”
据其介绍,遴选考核分数由7个部分组成。
1.从事法律工作年限;
2.从事司法办案工作年限;
3.担任司法办案机关领导、司法办案部门负责人年限;
4.办理各类案件的数量;
5.一件为主、独立办案的典型案件;
6.市级以上业务竞赛获奖情况;
7.年终绩效考核结果。
提及遴选考试的情况,卢乐云说,遴选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就是拿一个案件作为题目,考察分析案件事实、归纳争议焦点、正确运用法律、制作司法文书等实务操作能力。考试实行一票否决,凡不及格者均不能入员额。
亮点四:将全体检察人员作为司改主体
“员额制改革涉及全体检察人员的切身权益,对此如何保障?”剑哥问道。
“全体检察人员既是改革对象,也是改革主体。尊重和保障每一名检察人员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改革的成效。”卢乐云表示。
为此,湖南省检察院的遴选方案明确提出要确保全体检察人员的四项基本权利:
一、知情权。遴选决策及时在省检察院内网公布,让全体检察人员知晓相关政策、标准、程序和要求。
二、参与权。所有相关的遴选方案、考试规则等文件在提交党组会议审议前一律下发,全体检察人员均可发表意见。湖南省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省检察院司改办”)收集意见并研究、回复。
三、权利救济权。比如,建立成绩复查专门程序,检察人员对个人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查。
四、监督权。所有的自我申报材料,都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遴选人员考核各项评分成绩,都在本院内网公布。
卢乐云回忆,在第一轮岗位意向选择摸底性申报中,省检察院就接到有举报,称有人申报自己办了5个案子,不属实。经过调查,这5个案子确实不是申报者本人办理的,其申报表也是别人代填的。
“后来我们就提出要求,正式申报时,要填承诺书,而且必须是本人亲笔填写,以确保申报内容属实,如果弄虚作假,一票否决。”
亮点五:纪检监察跟踪遴选工作的始终
如何全程对遴选工作进行监督,以确保公平公正?
卢乐云介绍,针对这一问题,省检察院的纪检监察人员跟踪遴选工作的始终。
其主要从三个方面履行职责:
一、加入省检察院司改办,在参与具体遴选工作中实施同步监督。
二、独立审查所有相关遴选工作的所有规则、制度,发表意见。
三、受理查处各类举报。
在接受采访时,卢乐云还特别介绍了“省检察院司改办”的工作职责及工作人员背景。
省检察院司改办现共有37人。为保证市州检察院的权益,每个市州检察院都选了1人。其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参与省院的决策,二是代表市州院对省院各类决策进行监督。
省检察院司改办现在主要有5个组。即,政策组、综合组、初审组(初审组又分为两个,一个是对接市州院组,一个是对接省院和三个铁路检察院的组)、考试考核组。
亮点六:用大数据进行检察官人力资源的科学调配
如何实现检察官员额的科学配置,也一直是各界关注的热点。
“我们采用统计学原理、人力管理学原理,对全省检察官人力资源进行重新调配。”卢乐云表示。
为科学配置员额,省检察院专门请了省统计局的专家,依据三个要素:办案工作量、现有政法编制、辖区人口和经济发展状况,利用大数据,按一定标准,进行专业测算,在全省范围内合理配置检察官人力资源。这样配置后,有的检察院的员额检察官比例将达到50%以上。
这个50%的比例,是否与39%有矛盾?
卢乐云解释,39%是首次入额以省为单位的比例,全省不超过39%。但是,具体到基层院而言,则可能不合适。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为例,这里案多人少,一个检察官一年要办一两百起案件。该院的员额制比例,应该比一些一年没办几个案子的检察院的比例要高。
“我们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检察官人力资源的重新配置,是为了确保检察官是用来办案的。”
卢乐云坦言,针对全省148个检察院的员额分配,其有三个思考起点。一是控制全省员额制比例不超过39%。二是适应办案的需求,根据办案量,多少案子多少人。三是使用科学的原理和方法。
为了确保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卢乐云还介绍,首先,方式方法上确保客观公正。其次,程序上的严谨性、透明性确保客观公正。最后,全体检察人员的参与性,通过充分参与保证客观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