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1、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2、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3、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侦查工作。
4、对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市全额拨款的副厅级单位,下设办公室、政治部、反贪局、反渎局、公诉处、侦监处、民行处、监检处、行装处、预防处、林检处、技术处、法警队、研究室、纪检监察等28个内设机构、实有人员编制141人,现有在职人员138人,其中:副厅级1人,正、副处级23人,科级及以下人员105人,工勤人员9人;退休人员53人,其中:副厅级2人,正、副处级25人,科级及以下人员26人;另有临时工作人员64人,总计共有252人。车辆编制16台,实有车辆16台。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情请见附件(公开表格附后)。
三、部门预算情况
(一)介绍部门预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组织收入2737.84万元,其中正常经费1860.84万元,专项经费873万元,部门可支配收入2737.84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1)2017年市检察院基本支出2411.84万元,其中:
A、工资福利支出1470.2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04.62万元,统一津补贴317.98万元,特殊岗位补贴70.38万元,妇女卫生费0.56万元,13个月奖励工资68.6万元,2016年绩效奖金147.4万元,奖金196.8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3.82万元;
B、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880.6万元,其中:办公费50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16万元,电费56万元,邮电费12万元,物业管理费35万元,差旅费138万元,维护费85万元,租凭费38万元,会议费4万元,培训费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万元,其他交通费113.88万元,专用燃料费3万元,公务接待47.5万元,工会经费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1.22万元,
C、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61万,其中:医疗费4万元,抚恤金8万元,奖励金24万元,其他对个人及家庭补助25万元;
(2)根据部门(单位)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7年安排项目支出326万元,主要用于固定资产采购项目
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我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公务接待支出预算安排4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140万元。2017年我院公务接待预算安排47.5万元,预算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100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5950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140万元。
2017年预算与2016年预算相比“三公” 经费有所减少,其中公务接待减少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20万元,变化原因:①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政策性文件减少公务接待次数以及规格;②进行公车改革减少公车数量,同时进一步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53.6万元,其中:办公费:35万,水费:16万元,电费:56万元,邮电费12万元,物业管理费35万元,差旅费38万元,维修费35万元,租赁费18万元,会议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万元,公务接待47.5万元,工会经费32万元,专用燃料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5.1万元,医疗费4万元,抚恤金8万元,奖励金24万元,其他对个人及家庭补助25万元。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326万元,明细如下:
(1)其他台、桌类7万元;
(2)台式电脑等办公设备53万元;
(3)应用软件服务266万元。
(二)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安排项目支出877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1)办案专项经费250万元,(2)聘请协检员人员经费48万元,(3)三级网租金及维护50万元,(4)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补助经费529万元。
四、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俊
联系方式:0746-6370298
单位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宗元中路1号
永州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