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民行检察工作做得蛮好的!
2016年以来,祁阳县检察院共办理督促履职案件14件,办理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案件1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得到了市县两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在今年2月召开的全省“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督查座谈会上,祁阳检察院作为参加会议的先进基层院之一作了典型言。
“这一年,他们做得蛮好的。”祁阳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湘琳如是说。
“我们针对民行案源匮乏、办案阻力大、民行检察监督成效不明显等问题,采取创新工作机制,多措并举,广拓案源,提升民行检察监督实效。”谈到2016年的民行检察工作,该院分管副检察长莫文深有感触。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该院主动出击,在拓展案源上下了大功夫。除加强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宣传外,该院还在乡、镇、办事处聘请特约联络员、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定期联络,从群众、特约联络员和代表委员的反映中获取案件线索。该院还就案谋案挖掘优质案源,加强与本院其他内设机构的联系,近日该院就反渎局正在办理的一起案件进一步跟进对县里有关行政部门启动履职监督。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补齐监督短板,也是我们取得成绩的重要手段之一。”该院民行科在市院民行处领导和院党组的关心支持下,与其他县区院相互交流学习,取长补短,在市院民行处领导的带领下到道县检察院和江华县检察院学习先进经验,以达到博众人之长、克己之短的目的。
“我们还建立了办案跟踪机制,每一件办理的案件务必要取得监督实效。”对于发出的每份检察建议,该院会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以确保达到预期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如2016年下半年办理的督促环保部门对县某畜牧场环境污染履职案件,该院持续跟踪并多次与县环保局有关人员到污染现场查看治理情况,有效确保取得了该畜牧场废水达标排放和周边环境有一定程度改善、环境污染治理初步取得显著效果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