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在执纪问责一线
----永州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二三事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自身更要比别人过硬,检察人员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日前,永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吴秋菊在全体干警大会上强调。
带着这份责任,该院纪检监察不断深化对“两个责任”的认识,认真落实“三转”要求,逐步回归本职本位,把监督责任落实到位,促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居危更要思危”
“……近几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两级院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全市检察官形象社会调查排名稳居全省前列。但是,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我们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卿飞舟在作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报告时,用了大量篇幅列举全市检察机关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每个问题都直接“点名道姓”,对存在的问题不遮掩。
“……各位基层院检察长,但还有一个重要的身份不要忽视,那就是党组书记。党组书记代表党负责主体责任的落实,承担第一个责任人的责任,属于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责任重大。借这个机会,我提几点建议:真重要的事要一定要真重视,“一把手工程”必须要一把手抓,重要问题重大隐患要敢于下重手解决,新的形势新的问题要善于用新思路、新办法去破解,作风建设要用好的作风去带动……”
坐在第三排一名基层院纪检组长说:“监督主体责任落实,这就是我们的样本。”
一名基层院检察长说:“听了卿组长的报告,深受启发,我今后要一边抓检察业务工作,一边抓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
“抓督查,就要抓住关键点”
“走,出发!”8时25分,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卿飞舟与监察处工作人员准备开展一次“特殊行动”----对市检察院机关上班纪律进行明查暗访。
第一站,检查组来到技术处。督查组直接来到工作人员去向牌前,用手机拍照。
“唐处长,你们技术处一共多少工作人员?”督查组问在技术处长唐大立。
“一共六人,除邹军出差外,其他都在岗。”唐大立逐人进行点名。
“余处长,公诉处人员在岗的有哪些?出差的有哪些?”督查组在公诉处去向牌前问公诉处副处长余海燕。
余海燕回答说:“唐建球、黄志岗到省检察院出差,其他在岗。”
检查组对其他在岗人员一一进行核对,人员去向与去向牌指示一样。
之后,督查组到其他楼层进行检查,核实去向牌指示去向与工作人员实际去向是否相符。
“这两位干警在岗,去向牌怎么显示‘出差’?” 督查组问一名内设机构负责人。
“昨天出差回来,去向牌还没来得及调整。”这名内设机构负责人解释说。
在另一个内设机构,督查组问一名内设机构负责人:“这位干警不在岗,去向牌怎么显示‘在岗’?”
“这位干警已出差,去向牌没换过来。”这名内设机构负责人一边解释一边给出外办事的干警打电话核实去向。
一个多小时后,督查组将各内设机构上班纪律检查完毕。督查组召开了一个短会,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会诊”:责令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及时通报全院,确保干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履行监督责任,要抓住重点,抓出效果
“我们在履行监督责任方面想了很多办法,抓住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监督,抓出了成效。”该院监察处处长杨志强说,“去年以来,我们着重围绕“三重一大”事项、重大工作部署的落实开展监督检查。”
“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我们纪检组改变过去被动事中参与的局面,主动向事前事后延伸,从事前、事中、事后加强监督”。卿飞舟说,“如重要设备的采购问题,市检察院纪检组、监察处发现现场监督招标过程基本发现不了什么问题,于是将监督触角向事前事后延伸。党组确定采购议题后即介入监督,要求有关部门在设定参数、标准时,必须参考三家以上公司的意见,防止出现“开局即定局”的现象。在招标完成以后,纪检监察机构要听取未中标公司的意见,设备投入使用后,还要听取使用单位的意见。”
围绕重要工作落实专项监督,也是该院纪检组工作一大亮点。该院纪检组每年选择当年重大工作部署开展监督,保障党组重要决策的贯彻落实。
“市检察院机关去年8月完成公车改革,我们于11月组织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题检查,重点监督是否存在‘既领补贴又坐公车’等违规情况,听取了行装处、反贪局、反渎局情况汇报,查看了车辆管理制度、派车单等原始资料,找部分司机、干警谈话,对派车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纠正意见。”杨志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