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检察机关执法状况和执法质量全省第一
近年来,永州市检察机关把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案件质量作为执法办案重点,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的意见》,着力在“学、考、评、控、查、赛、改”七个方面下功夫,切实提升办案质量。通过多年努力,案件质量、民意调查、涉检信访、检务公开等执法状况考核指标由2011年的全省末位争创到全省先进行列,在2015年执法状况考评和执法质量评查等两项全省检察系统唯一的全能考核中,再次名列全省第一。
该院以“学”转理念,组织全市检察干警集中学习高检院、省检察院相关规定,举办业务专家专题讲座,集中学习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013年,在全省率先探索实行检委会学习例会制,确定每月5日、20日为检委会例会日,有案件讨论案件,无案件组织学习。以“考”提素质,狠抓《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的学习和贯彻,2012年在全市检察机关组织《执法工作基本规范》视频监控考试,并将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纳入考试内容,邀请市委、市人大和市委政法委等系统外人员监考,对考试成绩居前的个人和平均成绩居前的基层院进行表彰,对考试不及格的6名执法干警暂停执行职务,直至补考合格。各业务部门也相继举行执法规范化考试,促进干警熟练掌握执法办案的程序、标准和要求。以“评”加压力,对市检察院干警出台了《执法质量监管奖惩办法》,对所办案件考评平均低于90分的干警取消个人评先资格,2012年有一名干警和一名部门负责人被取消评先资格。对基层院实行各基层院检察长执法质量季度汇报点评制、末位淘汰制,每季度召开一次点评会,专门点评执法办案中的问题和难点,研究办法和措施。2012年有一个基层院综合考核居全市第二名,但因案件质量考评居最后一名被取消排名资格。以“控”保质量,组织力量对2008年以来的无罪案件、不起诉的职务案件及经济案件进行逐案分析,对关键环节提出控制质量的措施。针对公诉环节矛盾多、压力大的问题,出台了《关于加强公诉工作的意见》,从加强公诉队伍建设、建立案件质量考核体系、完善办案流程等十个方面,提出22条措施,确保公诉案件质量。反贪、反渎及侦监部门也对照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及2013版《执法工作基本规范》提出整改意见。由案管办牵头,着力规范涉案款物的收缴管理问题,从制度上坚决遏制利益驱动的问题。以“查”促规范,对2009年以来的涉案款物进行全面清理,对冷水滩、零陵等基层院的经费收支、保障办案经费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零陵、新田等基层院领导班子进行巡视。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执法质量检查、案件评议。积极探索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坚持每案必评,每个环节必评,有效控制执法办案风险,经验做法得到了省检察院和市委政法委的充分肯定。以“赛”出精英,坚持把培育优案作为执法质量的风向标,积极培育服务大局好、执法效果佳的优秀案件。201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5件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件,10件案件被省检察院业务部门评为精品案件。开展办案业务能手、优秀法律文书等业务竞赛,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反渎局局长屈芳玲被评为省“巾帼建功标兵”,市检察院反贪局被评为市“十佳政法单位”,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程晖被评为市“十佳政法干警”,5名干警获得全省专项业务竞赛标兵、能手称号。陈运周同志在获得“全国模范检察官”、“全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后,2015年又被评为“中国法治人物”,在中央电视台获得表彰。以“改”见成效,针对执法办案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出台“十条铁规”,严格规范检察人员的自身行为。在全省率先开展“三访”专项活动,紧盯工作作风、执法作风、生活作风,进行明察暗访、案件回访、调查走访,这一做法被市纪委评为优秀创新项目。2013年,全市检察系统成为全市首批排序首位“文明行业”。目前,东安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市检察院被评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冷水滩、零陵、祁阳等七个基层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全市检察机关均进入市级以上文明单位行列。市检察院连续两年被市委评为绩效考核先进单位。近三年来,全市检察官形象在省综治委和省检察院开展的民调中名列前茅。2013年以来,市检察院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