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检察院党组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
10月31日,永州市检察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秋菊主持学习。
市检察院党组集体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就全市检察机关如何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了讨论。
吴秋菊表示,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三个注重、两个结合”,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要注重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学习,让党的十九大精神入脑入心,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要注重加强组织领导,党组要负总责,机关党委具体抓,确保学习取得成效,要注重加强宣传,抓住重点、亮点、特色,加大宣传力度,要结合上级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