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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检察工作报告

作者: 原创    来源: 本站    关注:5616   时间:2018年7月12日   【  

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2月30日在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秋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是永州检察工作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司法改革的“阵痛”、案多人少的压力和队伍建设的难题,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司法办案与司法改革两轮齐转,两翼齐飞,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执法状况、案件质量连续三年名列全省第一,群众满意度、反渎职侵权工作获得全省第一,民事行政检察、生态环境资源检察、控告申诉、宣传教育等工作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一、紧扣司法办案中心,坚持“三个突出”,忠诚履职,彰显检察作为

(一)突出服务发展。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市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主动对接市委“六大战役”,深入推进“‘除虫护花’永州行动”,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共批准逮捕强行阻工、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等侵犯非公经济犯罪案件13件39人,提起公诉48件146人。零陵区检察院依法对聚众阻扰风电施工的5名犯罪嫌疑人批捕起诉,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查处利用行政审批权“吃拿卡要”等影响投资环境的职务犯罪47人。部署开展惠农扶贫领域专项活动、创新创业园区“135”工程专项督查行动。

积极参加“万名干部下基层、精准扶贫解难题”活动。市检察院对口帮扶宁远县西江源村,精准识贫,精准帮扶,统筹资金1200余万元,加强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开展特色产业扶贫,实施易地搬迁,通过三年的努力,76户贫困户实现脱贫。

(二)突出主责主业。着力维护稳定,参与平安永州建设。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盗抢骗”、外流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捕2413件3100人,起诉5423件6805人,案件数名列全省前茅。举全市之力,提前介入全国传销第一案“善心汇网络传销案”,引导侦查,快捕快诉,依法批捕31人,起诉30人。案件办理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着力维护正义,强化诉讼监督。全面加强立案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共立案监督105件,纠正漏捕漏诉117人;纠正漏罪165人,提出抗诉26件。与食品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衔接协调,设立检察联络室,拓宽监督领域,增强监督实效。积极构建民事行政检察多元化监督格局,共办结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36件,审判程序违法监督103件,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开展“小标的大查封扣押冻结”执行活动监督。不断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31人次,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形209件次。

(三)突出惩治腐败。面对即将到来的监察体制改革,坚持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力度不减,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圆满收官。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09件162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7件77人,渎职侵权案件42件85人;要案20人。湖南省统计局原副局长杨跃涛、邵阳市原副市长陈优秀及柏菁、陈军中、滕永兴、何红专、李行某等一批要案被我市检察机关依法查处。坚持惩防并举,开展预防调查31件,发出检察建议45份;开展警示教育、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63场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536次。双牌县检察院的“农村职务犯罪预防教育”,江华县检察院、蓝山县检察院分别开展的农业综合开发领域、民政系统预防调查,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好评。全市检察机关联合邮政部门开展的“检察蓝+邮政绿”预防职务犯罪模式得到省检察院推介。

二、讲政治讲大局,坚决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全面展现检察干警政治担当

坚决贯彻省委、省检察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坚决拥护,坚定支持,不打折扣,不讲条件,确保改革蹄疾步稳。

(一)坚定不移推进员额制改革。严格政策,严格标准,严格条件,严格程序,严格监督,确保政治素质高、纪律作风好、具有独立办案能力的优秀人才入额。全市401名检察人员参加遴选,经民主推荐、业绩考核、遴选考试,并报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核,共确定员额检察官279名。积极稳妥推进人员分类定岗、人员身份确认,定量、定岗、定人、定标的“四定”绩效管理模式得以确立。

(二)坚定不移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科学放权与强化监督相结合,落实员额检察官权力清单,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入额检察长和员额检察官全部到一线办案,入额检察长人均办案10件,副检察长人均办案27件。人均办案量同比上升30%,办案期限平均缩短10%。

(三)坚定不移配合开展监察体制改革。做细做实涉改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参与两级监察委员会筹备,确保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反贪、反渎、职务犯罪预防职能、机构和人员整体平稳转隶。

同时,积极稳妥推进省以下人财物统管,认真做好内设机构改革等前期工作,激发改革活力;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探索繁简分流、轻型快办、类案办理,提高办案效率。

三、坚持谋长远抓关键,既注重整体推进,又突出特色亮点,推进科学发展

(一)以“除虫护花”为着力点,全力服务非公经济

着力健全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护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检商关系。与市委统战部、工商联召开联席会议,与市工商联共同出台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九项措施,建立一对一联系企业制度,组织开展“六个一”活动。江永县检察院出台服务电商产业发展十条意见,宁远、东安等县区检察院设立驻工业园区检察室,全力为非公企业保驾护航。致力“柔情护花”。坚持“五个慎重”查办涉企案件,实行一案一评估,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总结,坚决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冷水滩区检察院在查办宁远工业园原党工委书记乐云发受贿、滥用职权案时,对涉案的13个非公企业逐一评估,对15名涉嫌犯罪情节轻微的企业法人代表、生产经营负责人和技术骨干分类施策,妥善处理,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改进办案方式方法,主动延伸办案触角,帮助涉案企业挽回损失、走出困境、恢复发展。祁阳县检察院建立办理涉企案件的打、防、保、助“四位一体”模式,受到非公企业好评。

(二)以公益诉讼为切入点,全力打造民生检察

守护绿水青山。坚决落实“湘江北去,漫江碧透”,主动配合中央环保督查行动,开展环境治理、土壤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积极推进公益诉讼,立案3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3份,位居全省前列。市检察院主动介入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蓝山县新圩镇上清涵村铅锌选矿厂环境污染案,依法向县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蓝山县检察院依法对2名涉嫌失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立案侦查。外省垃圾非法“入侵”蓝山、道县案发生后,检察机关及时介入,启动公益诉讼前期调查工作。全市检察机关“检察蓝”守护“永州绿”的经验做法得到省检察院主要领导的肯定。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9人。积极开展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向相关单位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87份。联合环保等部门,集中开展城区饮用水源督查专项行动,发出检察建议32份,确保全市城区饮用水安全。

保障民生民利。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危害民生、损害民利的各类犯罪。批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犯罪20人,起诉87人;批捕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122人,起诉67人;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26人,起诉47人。积极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脱贫攻坚、农业开发等专项监督行动,立案查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91件138人。

(三)以执法质量为生命线,规范司法持续推进

落实案件日常监管。加强案件全程监督,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受理流转案件12657件,监管刑事诉讼涉案款7000余万元,涉案物品690余件,防止超期办案、侵害诉讼权利等不规范情形436件次。坚持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等制度,共评查职务犯罪、不捕不诉、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100余件。

强化办案监督制约。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以“七见”为标准,着力解决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共查摆司法不规范问题6类45个,通报批评12人、诫勉谈话3人、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2人。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加强对律师执业权利的司法保障,在检察环节共接待律师阅卷509次,提供电子卷宗光盘536张,听取律师意见749件。坚持理性平和抗辩,努力构建检察官与律师相互尊重、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关系。

在全省检察机关执法考评中,我市执法状况、案件质量、群众满意度三项重要指标均名列全省第一,开创历史先河。

(四)以群众满意为落脚点,队伍建设持续加强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检察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突出检察实践特色和问题导向,使广大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全面开展干警谈心谈话活动,做实做细思想政治工作。

狠抓业务能力建设。以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为契机,开展“大比武、大练兵、大培训”活动,全面提升各类人员的业务技能。实施市检察院“一月一讲坛”、基层院“一院一精品”干警素质倍增工程,举办各类业务培训21场次。全市11个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件,2名干警获得“全省优秀反渎局长”称号,8名干警获“全省业务标兵、能手”,3名干警入选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预防人才库。优化队伍配置,调整部分中层干部和工作岗位,选派1名干警援藏、2名干警挂职锻炼。

狠抓作风建设。紧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司法行为等重点,开展常态化检务督察。组织员额检察官进行宪法宣誓,到永州监狱开展廉政教育,对11个县区检察院财务开支进行专项检查,对64名干警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行抽查。深入开展“讲规矩、守纪律、转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针对省检察院巡回督查发现的问题,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动作风大转变,工作大提升。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蓝山县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

注重关爱干警。市检察院制定出台周转房租赁管理办法,为29名无房干警落实住房,组织慰问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进行技侦大楼、食堂维修改造,改善职工工作生活条件。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开展多种形式文体活动,在新田成功举办全省检察机关第三届“光影检察”摄影比赛,新建阅览室、图书室,满足干警文化需求。

(五)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不断规范检察权运行

自觉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讲政治、讲规矩,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重大事项、重要工作主动向市委报告。认真落实市委主要领导调研全市检察工作指示精神和市委常委会两次专题听取检察工作情况汇报后的工作要求,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除虫护花’永州行动”工作情况,认真研究落实审议意见。高度重视代表联络工作,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定期向代表送阅资料、发送短信,共发送短信10万余条次。邀请代表视察基层检察室、办案工作区,及时传达检察工作信息。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邀请政协委员视察服务非公经济等工作,参加听庭评庭、公开听证等活动。加强与工商联协作配合,共同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建设,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8656条,重要案件信息30条,终结性法律文书4747份。开展“法治进校园”、“走进公诉、坚守正义”开放日活动,江永县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服务大厅建设示范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制定《永州市人民监督员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对应当提交监督的26件职务犯罪案件全部提交人民监督员监督。

成绩来之不易,奋斗饱含艰辛。一年来,最值得欣慰的是全市检察干警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不仅跨越难关,而且发生了可喜变化;最令人感动的是检察干警以大局为重、为事业着想,敢于牺牲、甘于奉献,保证了各项改革措施平稳落地。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的结果,是政府、政协及全市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一是全市检察机关主动服务大局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案件质量仍有瑕疵,特别是司法体制改革后,如何把控案件质量需要进一步探索。三是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争先创优力度不够,部分工作在全省滞后。四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还有薄弱环节,个别干警违规违纪受到查处。五是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落后,没有发挥支撑、引领作用。对上述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强基础,补短板,切实加以改进。

2018年工作打算

2018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始终突出服务大局这条主线,始终突出争先创优这个抓手,坚定不移地强化主责主业,矢志不渝地深化司法改革,不遗余力地实化科技强检,坚持不懈地优化队伍建设,全力打造永州检察工作“升级版”。

一、坚持固本拓新,强化主责主业。主动研判监察体制改革后新时代检察发展的新特点,找准新时代永州检察发展的发力点,激活新时代永州检察发展的闪亮点,为构筑创新开放新高地、建设品质活力新永州提供法治保障,贡献更多力量。一是做优公诉工作。在全面做好检察传统业务工作的同时,突出做优公诉工作,把公诉工作作为永州检察工作的亮点来打造。优秀办案力量向公诉集聚,优质教育资源向公诉集聚,优厚办案条件向公诉集聚,让永州检察公诉工作重现风采、形成品牌。二是做大公益诉讼。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永州检察工作新的增长点来培育,作为永州检察服务“六大战役”、助推开放兴市产业强市的重要抓手来打造,重点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国有土地出让四大领域专项监督活动,积极作为,守护民生,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三是做强法律监督。坚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围绕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监督,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二、坚持提质增效,深化司法改革。以继续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突出提质增效,落实改革目标。一是严格按照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结合全市检察工作的实际,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继续完成省以下人财物统管,不折不扣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等任务。二是深入探索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司法体制改革之后执法办案工作,提高效率,激发活力。三是针对司法体制改革带来的办案主体、办案模式、办案结构的转变,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主动适应综合业务应用系统办案更加规范的新需要,坚守执法质量生命线,确保稳居全省第一方阵。

三、坚持创新引领,实化科技强检。制定未来五年发展的科技强检规划,实施电子检务工程,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有计划地引进先进的执法办案设备,努力形成“全业务智慧办案、全要素智慧管理、全方位智慧服务、全领域智慧支撑”的智慧检务总体框架,不断提高全市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四、坚持从严治检,优化队伍建设。检察队伍是检察事业发展的根基,是检察工作的根本。英模辈出的永州检察,曾经走出过付玲玲、蒋冬林、陈运周三位全国模范检察官。新时代更需要英模式干警,更需要检察干警为检察事业默默付出、辛勤耕耘。我们将始终突出严管厚爱,着力打造一支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检察队伍。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检察工作,凝聚检察干警,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的政策措施、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一是抓好班子。把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龙头来抓,切实强化班子在检察工作的核心引领作用。以机关党建为抓手,不断激发班子“作决策、抓执行”的内生动力。二是带好队伍。全面梳理全市检察队伍阶段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一步巩固“讲规矩、守纪律、转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成果;充分发挥制度制约的作用,加强对员额检察官的监督制约;切实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站位、执法能力、综合素质,让检察干警能够担当起新时代检察工作应该担当的责任。三是弘扬文化。要通过强化检察文化建设,切实提高检察干警文化内涵、文化修养、文化担当。要切实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讲好检察故事,更好地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与社会互动,提升检察机关综合形象。

各位代表,蓝图催人奋进,前景无限光明。我们一定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埋头苦干,奋发作为,谱写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永州检察事业新篇章!

 

相关用语说明

1.除虫护花:指湖南省检察院出台《湖南省检察机关查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试行)》、《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查办渎职犯罪案件中服务和保障改革创新的意见》,建立既打击腐败又保护企业正常发展的“除虫护花”机制,以及既依法惩治渎职犯罪又依法宽容改革失误的容错机制。

2.检察蓝+邮政绿:是指将检察机关的预防职务犯罪宣传与邮政服务相结合,利用广大邮政工作者走千家、进万户的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宣传,形成覆盖城乡的预防职务犯罪网络的“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

3.检察蓝守护永州绿:指全市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为抓手,充分发挥好捍卫公益的检察职能,依法查办污染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督促相关部门依法积极履职,切实守护湘江源头的绿水青山。

4.员额检察官:根据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要求,检察人员分为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员额检察官是指从现有助理检察员以上法律职务的人员中,经过统一遴选标准和程序,择优选任,依法行使检察权的检察人员。

5.六个一: 指服务非公企业“开展一次走访调研、上好一堂法制讲座、开展一次检企互动、打造一批示范窗口、办理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个实际困难”活动。

6.五个慎重:指慎重立案,对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轻微的涉企案件,尽量采取调解或和解方式解决;慎重办案,到涉案企业调查取证尽量以非公开方式,尽量不着检察制服和警服、不用警车,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负面影响;慎重羁押,对涉嫌犯罪的企业法人代表或高管人员,除确有必要外,尽可能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性措施;对已刑拘、逮捕的,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且案情基本查清的,可视情依法变更为非羁押性强制措施;慎重处置涉案财物,在不影响案件侦查、财产保全的前提下,实行动态控制,尽量避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慎重处置涉企群体性事件,对一般性参与人员以劝导教育为主,慎重使用强制处置措施。

7.七见标准:指见事、见人、见原因、见整改措施、见整改结果、见责任追究、见经验教训总结和制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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