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建球被聘为“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成员
日前,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处处长唐建球被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办公室聘为“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成员。
近年来,唐建球先后参与团市委、关工委、教育局等单位组织的法制进校园讲座和法制宣传等活动11场次,为1.5万多名青少年开展法制宣传,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