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新善督查永州市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情况时指出-----
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在服务经济发展中展现新作为
4月20日,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曾新善率省检察院督查组检查永州市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情况。曾新善指出,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在服务经济发展中展现新作为。
曾新善强调,要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意识,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树立平等保护意识,主动适应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司法需求,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突出打击与保护并重,突出“铁腕除虫”与“法内容错”并举。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坚持既充分履行职能、严格依法办案,又注意改进办案方式方法,维护企业正常运行。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公信力,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督查期间,曾新善一行与永州市工商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了座谈。永州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吕斌,永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秋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