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6月16日,永州市检察院与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召开联席会,共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服务非公经济发展。
永州市检察院与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对《永州市人民检察院 永州市工商业联合会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认真讨论,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三家协商,要深刻领会精神,把握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意义,进一步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形成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科学谋划部署,努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统战部、工商联要当好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桥梁纽带,检察机关要当好维护守法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护航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当好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践行者。要明确工作要求,形成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合力,敢于担当,勇于作为,努力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为建设创新开放新高地、品质活力新永州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