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江华县人民检察院于1955年8月成立,同年11月改称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文化大革命”期间,检察机关受到严重冲击,无法正常工作。依照我国“七五”宪法规定的“检察机关的职能由各级公安机关行使”,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被撤销。
我国“七八”宪法规定重新设置各级人民检察院,并对人民检察院的性质、任务、地位和作用作了明确的规定。1978年7月,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重建。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位于县城沱江镇春晓路131号,毗邻江华县委大院、瑶族图腾园。发展至今,全院设有政工科、办公室、研究室、纪检监察室、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林业检察科、案件管理中心、控告申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技术科、法警大队,共16个内设机构。现有编制61个,干警59人。
近年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县政府、政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和市场经济秩序,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潮平岸阔催人进,风正扬帆正当时。胡华清检察长与院党组一班人,针对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倡导“快乐工作、谦抑执法、廉洁从检”的工作法,因地制宜,开拓创新,助推了全院各项工作的创新发展:连续四届荣膺湖南省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连续六年获评“全市先进检察院”,被永州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文明标兵单位”等荣誉称号,各科室先后多次受省、市、县表彰,还先后涌现出了被最高检察院荣记一等功的朱龙凡、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卿东江等先进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