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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载借款纠纷案 检察官促成执行和解

作者: 原创    来源: 本站    关注:3408   时间:2018年4月2日   【  

        2018年3月,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检察官的组织下,申请执行人刘某贵与被执行人王某、刘某英双方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这起历时16年未执结的12 万余元的借款纠纷案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1999年,刘某贵与王某合伙做木材生意,合伙期间,王某向刘某贵借款48188.35 元,约定分期偿还本金及利息,但到期后,王某拒不偿还。刘某贵因此于2002年5 月诉至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刘某贵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未果,又曾多次口头和书面向法院申请执行,16 年来只收到2000元,其余的借款及利息合计12万余元均未得到执行。

        2018年2月,刘某贵向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民行检察官在了解案情后,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但是王某一直联系不上,在与当事人刘某贵交谈时了解到,王某的妻子刘某英与刘某贵是堂兄妹关系。于是,办案人员联系刘某英。通过反复做刘某英的思想工作,刘某英愿意拿出55000元来了结此案。55000元虽然未到欠款的一半,但是也能够减少刘某贵的部分损失,刘某贵本人也同意和解,表示在收到55000元后,把原来他和王某的借贷关系包括本金和利息129052.15元全部了结。同时,刘某贵与王某夫妇双方承诺不再为此案发生任何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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