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以衡阳市华新地区人民检察院为主体的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组前往某县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巡回检察。
巡回检察开展前,为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全面性,巡回检察组协同该县各单位,集合矫正机构、法院、公安的社区矫正人员各项信息,建立起快速比对筛查的数据库,以“数字”形式开展监督工作。
在数据核查中,检察官发现一组异常数据:社区矫正人员曾某因漏罪被判决撤销缓刑执行有期徒刑,而数据显示曾某仍在接受社区矫正。这引起了检察官的高度重视。
依据数据库筛选的线索,调取曾某偷越国边境罪相关案卷材料、判决书等,对异常数据核查后,移交该县检察院核实,确认审判机关存在应收监而未收监的情形,应当予以纠正。曾某随即被依法收监执行。
华新地区人民检察院就十类日常管理数据分别搭建大数据平台。迄今,共采集信息37.7万余条,筛查比对出各类异常信息1.4万余条。数据库建立起的信息网真正落实到检察办案工作的全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