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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4年)

作者: 原创    来源: 本站    关注:423   时间:2025年3月31日   【  

县十八届人大次会议文件之二十八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江华瑶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沈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我们委和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强化政治引领,坚持人民至上,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检察工作扎实推进,荣获省、市级荣誉12项,获省、市级优案5件,获县级以上表彰36人次。

——这一年,我们坚定“为大局服务”自觉扛起“检察担当”在维护安全稳定中担当作为。我们一切为了全县人民的安宁与社会安定,忠实履行保安全、护稳定职责,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各类严重暴力犯罪始终保持“严”的震慑。全年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221人,提起公诉621人,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重大恶性犯罪3;扎实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涉恶犯罪16人,获评全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先进个人1;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严打高压态势,起诉毒品犯罪12人;依法办理盛大金禧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9人;积极参与网络综合治理,起诉帮信、网赌犯罪19人;深化监检衔接,起诉职务犯罪44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更加有力有效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在护航经济发展中依法善为。深入开展“检察护企”暨“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专项行动,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8件,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常态化开展涉企“挂案”清理、涉企羁押必要性审查、涉企财产性判项执行、超标的“查扣冻”等专项监督,纠正错误纳失信企业4家,监督解冻涉案企业对公账户25个,退还查扣涉案财物3.2万余元,依法严惩侵害企业权益犯罪,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问需于企”,常态化开展检察官联系走访企业活动,收集企业需求和建议26条,化解涉企矛盾纠纷2起,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人次,为企业纾困解难在融入社会治理中创新有为。坚持惩防并举、宽严相济,罪责刑相适应、法理情相统一,对情节轻微的犯罪注重发挥“宽”的教育感化作用,依法不批捕70人、不起诉31人;对应受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向行政执法部门提出检察意见13人,防止“不刑不罚”优化办案模式,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424543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84.58%;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制发“督促林业执法规范化”等检察建议2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紧扣国家安全、预防青少年犯罪、禁毒教育等主题,深入学校、社区等开展“沉浸式”普法宣传20余次,持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在主动参与中心工作中积极作为。以最大力度抓实落细县委各项工作部署,加强与涛圩镇、新大山口村、东冲河村、心合村的联点帮扶,抽调5名骨干驻村,从经费中安排30万元,持续为乡村振兴蓄能添势;抽调2人参与全县扫黑除恶、“利剑护蕾”,举全院之力参加文明城市创建、平安夜巡、湾水源移民等工作,贡献检察力量。

——这一年,我们坚守为人民司法”,积极传递“检察温度”“专项治理”化解矛盾风险。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检察机关“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将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贯穿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引导刑事案件和解8件,民事案件调解和解28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0件,既解“法结”,更解“心结”;持续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领导包案办理信访案件6件,带案下访20余件次,受理来信5件,接待来访群众120150人次,回复率100%;落实“走找想促”,解决实际问题,从院内工作经费中挤出13万元,实实在在为联系乡镇、学校化解矛盾风险给予支持。“检护民生”解决急难愁盼。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着力守护人民群众“医食住行”,依法保障劳动者、老人、妇女、残障人士等特定群体权益,进一步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开展多元化司法救助,对生活因案陷入困境的70名受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0余万元,办案数和发放金额居全市前列,某司法救助案入选全省司法救助典型案例;与广东江门开展跨区域检察协作,对交通肇事案的江华籍被害人刘某联合司法救助5万元;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监督,充分运用磋商、检察建议等手段,推动修缮无障碍通道、完善机制建设,“让爱无碍”;助力“根治欠薪”,办理民事支持起诉77件,协助劳动者追讨欠薪64万余元。特别是通过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综合履职,支持大学生就业“新业态”发展“利剑护蕾”筑牢成长港湾。深入开展“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依法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07人;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宽容不纵容,起诉10人,不起诉2人;深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办理综合履职案件14件,持续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未成年人保护制度,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2000名从业人员进行从业查询;关心未成年人成长,发出督促监护令52份,为涉案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进行心理辅导48人(次);深入推进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7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各类普法活动40余场携手师生家长2万余人“与法同行”。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利剑护蕾先进集体等省级荣誉1项、市级荣誉4

——这一年,我们坚决为法治担当”,有力彰显“检察价值”稳中有进做优刑事检察。加强侦查活动监督,持续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监督立案8件、撤案32件,发出纠正违法77件,依法追捕追诉23人,纠正漏捕3人,依法不批捕5270人、不起诉2031人。强化审判监督和刑事执行监督,提出、提请抗诉23人,开展审判活动监督10件,持续推进看守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提出监督意见53份。精准破题做强民事检察。以精准监督为导向,大力提升民事检察工作监督实效。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件、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8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1件,制发检察建议64份,均被采纳回复;深化虚假诉讼监督,通过提请抗诉、发出检察建议等方式监督5件。强化履职做实行政检察。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牵引,既监督公正司法,又促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制发检察建议20份;强化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3件,其中类案3件;落实行刑“双向衔接”,办理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件25件,制发检察意见12件,终结审查13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份,助推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质效并举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扛牢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坚持质效优先导向,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3件,发出检察建议或开展磋商61件,终结1推动98.4%的公益损害问题在审前解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1件,裁判支持率100%提升公众参与度,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特约检察官助理深度参与,办理超限超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无障碍通道残疾人权益保障、督促瑶医瑶药有序传承等案件。持续深化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相互转化衔接机制,办理了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相关案件及红火蚁外来生物入侵系列案。4件案件被评为全市高质效公益诉讼案件。培育数字检察新质生产力推进信息互通、联建共享,通过政法业务协同办案平台,收5750,送案3908件,电子卷宗制作率100%;推进数据融通,利用5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研判案件线索2000余条,成案10件;推进跨区域检察协作,与广东、广西等6个基层检察院建立公益诉讼、司法救助、未成年人检察、数字检察的协作共建机制,办理案件12件,强化一体化履职。

——这一年,我们坚持“为队伍赋能”,不断激活“检察动能”。政治建设坚定有力。我们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市检察院报告重大事项、重要案件13件次,接受县委政法委政治督察2次;深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持续开展“一月一片一课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与联系企业、联系村开展党建联建活动,努力打造“瑶都未蓝”、“暖心救助”等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事例。从严治检纵深推进。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过集中学习、上廉政党课、“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修订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等,警钟长鸣;积极主动配合市委政法领域专项巡察,努力完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建立常态长效机制12个;大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主动接受对“人、财、物、案”的全方位监督;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开展检务督察12次,案件督察5次;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有关事项49件,营造司法清风正气。素能锤炼持之以恒。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技能竞赛、政治轮训等210人次;通过“导师带新人”岗位练兵、庭审观摩、优案承办等方式,促进干警素能提升;重视青年干警的培养,择优晋升10人、选任员额检察官2人,队伍结构得到优化,充分调动干警干事创业积极性,提振精气神。协同监督融合共促。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检察工作各环节,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提请任免检察人员6人次,主动配合对8名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及案件评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公开听证、案件评查、检察开放日等活动110余人次,零距离了解、参与、监督检察办案;强化检察监督衔接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公检法会商、行刑反向衔接、“检察+群团组织”等协作机制,拓展监督实效。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始终坚定站稳人民立场,聚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交出了一份厚重的答卷。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靠的是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短板,主要体现在:检察人员办案理念和素质能力还需加强,新的司法政策运用不够充分,检察履职促进诉源治理不够主动;服务江华高质量发展深度不够,检察为民还需进一步做实;法律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办案质效有待提升;检察信息化智能化程度不高,数字赋能法律监督不够;全面从严治检还需持续发力,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有待完善。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着力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部署要求,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认真落实各项检察改革任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锚定“民族地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标杆”这个目标任务,干字当头,挺膺担当,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江华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检察履职和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以更高站位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健全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业务领导机制,深入开展市检察机关“管理提升年”活动,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政法工作条例,不断提高政治“三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擦亮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切实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以更优履职服务发展大局。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重大毒品犯罪等,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利剑护蕾”行动,积极参与更高水平平安江华建设;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依法惩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充分运用法治之力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乡村振兴,充分发挥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效能,为市域社会治理、群众美好生活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以更实举措践行司法为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办理等制度,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开展普法宣传,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协同整治医保领域欺诈骗保、养老诈骗、非法集资;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充分发挥综合履职效能,更优更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以更大力度维护公平正义。以高质效检察管理为抓手,坚持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在实体上程序上效果上实现人民群众认可的公平正义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司法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持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加强与公安、法院及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交流和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良性互动机制,形成法治合力。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加大典型案例培育力度,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上台阶、创一流。

以更严标准锻造检察铁军。强化政治引领,深化人才强检战略,做实做精做细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实战活动,切实把能力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更好地担当时代重任。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要求,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持严管厚爱,抓实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一体加强检察人员政治能力、业务素能和职业道德建设,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坚决贯彻县委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以更饱满的热情、更昂扬的斗志、更务实的作风,一身担当拼到底、一心求真干到底、一路同行走到底,创造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新江华作出新的检察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1.检察护企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专项行动根据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省委政法委《全省政法系统“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三年专项行动(2024-2026年)工作方案》,省检察院自20243月起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检察护企”暨“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专项行动,明确14项重点任务,制定45项工作举措,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推动解决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突出问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挂案”: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立案后虽未采取强制措施,但超过二年未移送审查起诉,或解除强制措施后超过一年未移送审查起诉,也未依法作其他处理或撤销的案件。

3.“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最高检20242月至12开展的专项行动,围绕食药、环保、社保等民生热点和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等重点人群,聚焦一个地区、一类人群、一个领域等突出民生问题,重点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充分运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4.督促监护令: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

5.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依托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开展工作,由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与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共同牵头,检察机关指派检察官、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指定专门人员共同负责。

6.虚假诉讼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串通打“假官司”,即双方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鉴定机构、鉴定人等帮助当事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妨害民事诉讼秩序,侵害国家、集体、公民的财产或权益的行为。虚假诉讼不仅严重侵害当事人及案外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扰乱正常的诉讼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破坏社会诚信,人民群众反应强烈。

7.行刑“双向衔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也称两法衔接,包括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正向衔接和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反向衔接。

8.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

9.“一取消三不再”:202410月,最高检决定取消一切对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

10.“三个善于”:指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

 

县十届人大次会议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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