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9日,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干警一行在主管检察长顾孟军同志带领下,亲赴“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违法食品药品销毁现场”,见证对假劣食品药品集中销毁过程。


为贯彻和落实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座谈会精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方面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检察院民行科干警积极与永州市零陵区食药监局联系沟通,获悉永州市食药监局、永州市冷水滩食药监局、永州市零陵区食药监局将于2018年3月29日上午在冷水滩区联合开展对假劣食品药品集中销毁活动,遂派员至集中销毁现场进行见证、监督。



据了解,此次集中销毁的假劣食品药品来源主要为食药监部门在稽查执法过程中收缴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以及部分食品药品生产、销售企业主动上交的因超过保质期等原因待处理的食品药品。


检察机关参与此项活动,充分体现检察机关积极履行食品药品领域方面法律监督职责,有效督促食药监部门推进食品药品社会共治、加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升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