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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作者: 原创    来源: 本站    关注:2142   时间:2018年7月31日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零陵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坚持“保稳定、创特色、争发展”的工作思路,忠实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面实现了“提升整体工作成效、提升检察形象和提升干警工作快乐指数”的工作目标,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突出打击妨害经济发展犯罪。依法批捕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21人,批捕涉及企事业单位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嫌疑人9人,如本院提前介入王某、苏某骗取贷款、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达5个月之久,引导并参与调取证据达70余卷,追诉两项罪名,使案件得到重大突破,维护企业的经营秩序和正当的合法权益。

着力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要求,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起诉制售假药劣药和有毒有害食品、非法行医等犯罪嫌疑人11人,起诉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嫌疑人42人,保护人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加大对侵吞国家民生补助资金犯罪的惩治力度。如仅用八天时间查办了朝阳办事处纳福村组长李某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将本组征地补偿款150余万元定期存入银行谋取私利6.3万元的挪用公款案,及时追缴返还村民,有效维护了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及时介入黄田铺镇鸟铳杀人事件等3起事故的调查,充分发挥了反渎职侵权部门参与事故调查的职能作用。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立案监督专项工作,监督立案3件,切实服务民生,保障民利。

积极改进执法办案方式,健全服务发展机制。出台《零陵区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零陵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意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在查办涉企案件时,坚决防止因执法不当影响企业形象、影响企业正常运行慎重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慎重适用拘留、逮捕羁押措施。如对招商引资的胡某等非法占用农用地予以从宽处理。严格执行检察机关警车不随意进入企业制度,保障企业良好运转。推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受理行贿档案查询135次217人,促进公平竞争和商务诚信。建立检察长约谈制度,在办理涉企各类犯罪案件时,由检察长约谈负责人3人次,听取意见、建议,化解企业后顾之忧,维护企业正常运行。涉企犯罪案件办理完毕,及时安排专人回访10件11人,通过以案说法,帮助查找漏洞,加强管理,促进发展。

二、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深入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今年来我们整合办案力量,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认真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共初查各类案件线索20件26人,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2件18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件12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6人,提起公诉8件10人,法院已判决9人。如依法查办四医院出纳彭某利用职务之便截留公款398万元进行炒股、购买彩票、网上炒白银等特大挪用公款案,查封彭某复式楼一套、车辆一台,并协同公安追缴款200余万元;立案查办了湖南科技学院永大公司蒋某贪污挪用公款案;立查办了江永县回龙圩管理区原水利水电局局长何某等四人涉嫌贪污、受贿巨额资金的窝案串案查办了永州石油公司陈某等三人互相勾结,侵吞油款的犯罪事实在查办案件中,反贪部门深挖其他案件线索,牵出非法经营案、诈骗案、掩饰犯罪所得案4件5人,移交公安机关立案5人,批捕5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依法查办蒋某等5人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窝案,其中包括正科级干部3人。加大行贿犯罪惩治力度,对2名行贿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善举报机制,加大举报宣传工作力度,案件线索来源不断拓展,查谋略不断提升,领导带头办案示范作用不断体现,侦查行为不断规范,全年共查处科级干部职务犯罪6人,反贪立案查处数、大要案件数、追数居全市基层院第二名,被评为全市反贪工作先进集体,有力推动了我区反腐倡廉工作。

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深入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繁华街道,农村集市等开展法制宣传18场次、开展预防讲座、警示教育7场次,先后到区地税局、石岩头镇等单位举办预防法制讲座,受教育众近1100余人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预防咨询21人次。加强案件剖析,向案发单位和相关部门提出防控风险、完善制度的检察建议16份,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如移送四医院的检察建议得到了区政府充分肯定,四医院高度重视,给予了积极的整改回应。深入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民生领域,开展预防调查,先后到各乡镇,采取座谈、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形式,对全区农村危房改造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开展预防调查达3个月之久,发现案件线索2件,移交反贪部门立案查办1件2人。对资金流量大,易形成腐败的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预防对策分析,撰写预防专题报告4份,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决策参考。

三、严厉打击,稳步推进,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受理提请批捕案件258312人,批准逮捕18522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49444人,提起公诉268335人。批捕、起诉准确率均为百分之百。严惩严重暴力犯罪、涉毒涉黄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批捕涉嫌故意杀人、绑架、爆炸、投毒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51人,提起公诉51人;批捕涉毒犯罪嫌疑人18人,提起公诉19人。批捕涉嫌抢劫、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47人,提起公诉49人。为严厉打击曾某杨某等八人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彻底摧毁该团伙,积极配合公安,加大侦查工作力度,主动跨省到广东、广西调查取证,曾等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零6个月,有力打击了犯罪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

为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立面,对过失犯罪案件、初犯、偶犯等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从宽处理,不批准逮捕73件90人,其中对已达成刑事和解的交通肇事案、轻伤案件及未成年人实施的轻微刑事案件不起诉决定60件69人。推行涉罪未成年人分案审查、轻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加强与学校、社区的联系,强化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帮教。如罗某、唐某等5人聚众斗殴罪一案,均系未成年在校学生,事后积极悔罪,在听取学校和家长意见、达成跟踪帮教计划后,对该两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受到学校称赞。

认真听取诉讼参与人的意见,切实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尊重和保护人权的宪法原则,促进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一是注重保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听取诉讼当事人的意见,对73件90人的不捕案件全部落实不捕说理制度,对捕后庭确有实际困难的,取保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涉嫌盗窃、故意伤害等犯罪的18建议公安改变强制措施,让其回归社会,挣钱养家。二是完善听取辩护律师意见机制,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与律师交换各类意见180余人次。三是设立院领导轮流接访,全国模范检察官专门接访,高学历青年干警咨询接访,成立信访案件评查小组,接待处理信访案件42件,件件息诉停访,实现了连续6年无错捕、错诉案件,无无罪判决案件,无赴省进京上访案件执法质量考评近五年进入全市先进行列较好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监督,严格执法,全力维护法律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姜某非法行医、熊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等,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人,已批捕3人,作出有罪判决3人。在侦查活动监督中,决定追加逮捕9人,作出有罪判决7人,其中被判处2年以上有期徒刑3人。如潘某故意伤害被追捕后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追诉漏犯7人,均被判处1年以上期徒刑。如李某贩卖毒品案追诉妻陶某构成共犯,予以一并打击。着眼于维护刑事审判公平公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2人。对刑罚变更执行中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回访考查监外执行罪犯31人,实时进行监管教育;对全区的各个司法矫正机构巡查6次,向司法矫正机构提出口头建议23次,书面检察建议2份;创建了湖南省二级规范检察室,规范监管行为。加大对跑风漏气、久押不决等违法情形的监督力度,向看守所发出各类检察建议20份,提出口头建议40余次,有效维护了正常监管秩序和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

强化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承办市院交办的全市疑难复杂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3件,其中建议提请省院抗诉2件。强化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促进和解案件2件。加大开展渎职行为调查、执行监督力度。对我院通过违法行为调查后发现的渎职线索2件2人移送反渎部门查处,立案侦查终结移送法院后,法院作出相应刑事判决1件1人。在查办民行案件过程中协助反渎局立案5人。针对国有资产流失、群众权益受损等问题,深入探索督促履行职责、督促起诉工作。

五、多措并举,从严治检,努力提升检察机关队伍形象

    1.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着力使检察机关更好的体现人民群众的要求。坚持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及时向区委、人大常委会请示报告,向政协通报,听取意见,狠抓落实。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系,建立检察院班子成员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全年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了检察工作情况,组织观看办案流程,观摩开庭公诉,让他们对检察业务工作的认识,更为具体直观深入以增强监督的针对性。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对于拟作撤案、不起诉、不服逮捕决定等三类职务犯罪案件2件3人,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进行讨论监督。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在26个社区设立“检民联系点”,聘请26个社区主任作为本院检风检纪监督员。设置检务公开专栏,开通检务公开查询系统,以公开促公正;凡是依法能够公开的案件事项都以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确保检察办案的公开透明

     2.强化自身监督,着力以检察机关的清廉洁,打造阳光务。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廉洁之星”、“爱岗敬业之星”活动,共评出“廉洁之星”4名,“爱岗敬业之星”5名,组织党员撰写廉洁感言、名言警句163条,评出20条优秀警句组织开展道德讲坛、廉洁演讲活动,大力营造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氛围,让廉洁深入人心,成为习惯。实行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常态化,对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干警,对其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实行连带追责。对有影响的大要案、不捕、不诉案加大案件挂牌督办、抽查、评查及交叉回访力度,110多件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对有涉检反的所有案件实行检委会公开集体评查,邀请公安、政法委、律师列席检委会评查讨论12件次,对不捕不诉及所有自诉案件,由院领导交叉带队走访案件当事人68件,发现问题的干警,实行诫勉谈话,调出办案部门1人。

3.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狠抓检察管理,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切实改正作风。2014从着装、考勤、会风、警车使用、执法作风等方面抓起,尤其领导交办、布置事项完成质量效率抓起,认真反思查找自身存在问题17,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尤其对班子自查、查、干警提出的及社会征集到的各类意见,限期做到整改严格落实挂牌上班上岗,强化指纹机签到的考勤抽查制度,坚持每周一召开院会成员早会半小时,每月对各科室工作业进行全院大会通报,每月工作计划大通报,每季度工作评析对区委十个严禁全年进行重点督查76次,干警纪律作风、工作责任心有了明显的改观。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出刘勤华、杨鹰、胡国衡等三名徒手擒拿持枪歹徒的英雄检察人员,中央电视台、湖南卫视等50多家全国知名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得到区委、市检察院通报表彰,并号召向他们学习,展现了零陵警察机关和干警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全国模范检察官蒋冬林同志被省检察院反贪局党支部邀请为省院机关反贪干警上了一堂题为《坚守党的信念》的党课,感化效果和社会反响良好,得到了中国共产党网、《检察日报》、《湖南日报》等权威媒体面向全国或全省范围内推介。

4.大兴调研之风坚持文化育检,着力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组建检察理论调研小组,积极开展检察理论调研,干警在各级媒体发表各类文章70余篇,首次实现在《检察日报》头版头条发表千字以上宣传材料,撰写调研文20篇,其中公开发表10余篇。大力开展“文明劝导”、“徒步夜巡”、“扶贫济困”、“学雷锋志愿岗”等志愿服务,开设道德讲坛,深入推进文明创建活动,成功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复核验收;代表零陵区机关单位参加全市气排球比赛,展现干警“精气神”。坚持文化育检,充分发挥先进检察文化的教育、引导、凝聚、塑造作用。购置多种文体器材,组织干警利用节假日开展道德讲坛、气排球赛、书画摄影比赛、户外拓展等活动,做到每月一次集体文体活动,增强了队伍凝聚力,提高了干警工作、生活的快乐指数。选送2幅作品参与全省检察机关文艺原创作品比赛,其中1篇现代诗作品从上千幅作品中脱颖而出,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原创作品”。在全省检察官形象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排名一举跃至全省第40名,前进近70个名次。

各位代表,一年来,政治部、案管中心、技术科在全市考评中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反贪、侦监、林检、监所等6个部门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绩,有14个科室被评为全市先进集体,全市基层院综合考核我院被评为全市检察系统第一名,涌现了刘勤华、杨鹰、胡国衡等三名徒手擒拿持枪歹徒的英雄检察人员,民调前进了70位,检察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步,所有这些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院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法治建设的新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效果跟人民群众要求有一定差距;人才老化、短缺等问题严重;侦查技术装备建设以及信息化应用水平明显不足。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同时,希望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进一步加强对检察工作的监督,促进我们把法律监督职能履行得更好,把这支队伍建设得更好。

各位代表,2015年我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区委和上级院有关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基本任务,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追求,以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根本目标,坚持严格公正廉洁执法,深化检察改革,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服务改革、维护稳定、促进法治,为建设美丽幸福新零陵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牢记光荣使命,勇当改革创新先行者。加强理论武装,把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担当起既履行自身职责使命、又提供法治保障的双重责任,更加注重和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美丽幸福零陵建设。重点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积极探索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正确履职、提起公益诉讼,争取出经验、出效果。

 ()认真履职尽责,努力服务零陵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犯罪以及食品安全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坚决惩治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征地拆迁、支农惠农等领域职务犯罪,加强处理涉检信访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为我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强化法律监督,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围绕法治零陵建设,坚持惩治违法犯罪和维护合法权益相结合,全面加强和规范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严格排除非法证据,坚持人性化办案,切实防止、发现、纠正冤假错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和每一项执法活动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强化公正司法的制度保障,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狠抓检察队伍建设,强化公正司法的人才保障。深化和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巩固检察工作群众基础。深入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深化零检文化建设,推动检校合作。大力推进新型检察院建设,强化公正司法的人才保障,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提高公众对检察队伍的信赖度和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自觉接受内外监督,提升执法公信力。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广泛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完善监督案件程序。深化检务公开,健全网上执法办案监督平台,扩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检察工作的途径,切实保障和落实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参与权、监督权,自觉把检察权的行使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树公信。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中央关于依法治国和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总要求,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区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改革创新,奋勇向前,争创一流,为建设美丽幸福新零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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