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1日,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检察院以叶某某、雷某某多次入户盗窃,犯盗窃罪向零陵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承办检察官在审查叶某某、雷某某盗窃一案过程中,发现叶某某曾于2011年9月16日伙同雷某某先后窜至永州市零陵区菱角镇六合宫村满家组蒋某某、龚某某、张某某家中,盗得现金人民币9400元、5200余元、2800余元。雷某某被村民抓获,叶某某逃跑。
承办检察官及时引导公安机关补充相关证据。在叶某某零口供的情况下,追诉了此起犯罪事实。
近年来,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将涉及民生的刑事案件作为打击重点,特别是此类入户盗窃、“两抢一盗”案件,更是从严从快。
该案在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就提起公诉,再次彰显了该院维护司法公正,准确惩治犯罪的决心,为2019年刑事检察工作打响了第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