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12月6日上午,永州市人民检察院与零陵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来到柳子中学进行宪法宣讲。


第一阶段由零陵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奉绍辉同志从什么是宪法、宪法的立法过程、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以及宪法与我们的关系四个方面进行宣讲,在宪法与我们的关系讲解环节中,通过一名公民的出生、入学、入伍、工作、结婚、退休等与宪法息息相关的故事,充分展示了每一个中国公民从一出生就受到宪法的保护,让同学们在生动形象的故事中感受宪法的神圣和权威,从小形成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氛围。


第二阶段由零陵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主任龚红卫同志向在座的师生讲解如何防治校园欺凌,远离毒品侵害。通过播放视频和结合案例的方式使同学们深刻的认识到校园欺凌对学生们的身心伤害;通过毒品危害性的分析,进一步认识到毒品对人体的危害、对家庭的危害、对社会的危害,从而提升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以及对毒品危害性的判断意识。

零陵区人民检察院以实际行动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培养未成年人遵守宪法的观念,将宪法观念根植于心,为共同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爱法的法治校园环境贡献检察力量,相信在零陵检察人的不断努力下,零陵区未成年人将拥有一个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