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检察院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 年单位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5 年单位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单位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5 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永州市零陵
区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各项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检察工作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3、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区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4、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5、负责应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6、负责应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7、负责应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8、受理向区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9、负责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
10、负责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1、负责检务督察工作。
12、负责检察机关财物装备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3、负责其他应当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检察院现有 8 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办公室和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
二、预算单位构成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检察院无下属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包括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
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5 年本单位收入预算 2068.3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236.5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0 万元,中央财政补助 364.33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467.50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506.60 万元,主要原因有:一是上年结转结余较去年增加了 467.5 万元;二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了 39.1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 年本单位支出预算 2068.3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1860.89 万元,教育支出 16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99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32.56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73.89 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506.6 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增加 494.84 万元,教育支出增加 6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0.7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1.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4.77 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5 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68.3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占 0 %;公共安全支出1860.89万元,占 89.97 %;教育支出 16 万元占 0.77 %;科学技术 0 万元,占 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4.99 万元,占 4.11%;卫生健康支出 32.56 万元,占 1.57 %;住房保障支出 73.89 万元,占3.58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 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 1311.8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5 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 756.50 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其他事业发展资金支出 756.50 万元,主要用于两房建设专项支出、档案数字化建设、房屋补漏工程、业务科室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创建工作经费、听证员经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5 年本单位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0 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无。2025 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运行经费:2025 年本单位运行经费 544.42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40.29 万元,下降 6.89 %,主要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5 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56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3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3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5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25 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持平,主要是厉行节约原则,确保三公经费预算不超过上年度。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5 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 0 万元,拟召开 0 会议,人数 0 人;培训费预算 16 万元,拟开展 1 批培训,人数 30 人,内容为干警业务素能培训;拟举办 0 次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 0 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5 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40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4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 2024年 12 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 6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6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25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 2025 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160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311.83 万元,项目支出 289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5 年单位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