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查找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近日,蓝山县检察院实行“办案人员自查,科室内部互查,分管领导督查,案管办监查,检察长抽查”五个层面自查模式,狠抓案件质量关,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自查模式要求案件承办人认真钻研案卷,吃透案情,分析案件实体及程序,准确应用法律文书;认真查找工作各环节出现的问题和失误,针对有代表性的问题,科室集中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及建议。通过多层自查制定对策措施,进一步建立完善、规范的自查自纠体系。
案管部门着力对已办结案件进行评查,从权利保障、文书制作、法律适用等方面开展,深刻剖析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针对查处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各部门,要求承办人立即整改,确保案件质量。
党组书记、检察长曲军强调,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必须通过自查发现和纠正办案工作中存在不规范问题,进一步增强干警规范办案、高质高效办案的意识,保障检察执法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