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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林业检察职能 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作者:彭敏   来源: 本站    关注:2347   时间:2014年7月10日   【  

蓝山县位于湖南省最南端,南岭山脉中段北麓,与广东省连州市接壤,以山地为主,林业资源十分丰富,其中国有林场3个、国营苗圃1个、森工林场1个,自然条件优越,自古以来享有“荟蔚苍翠,浮空如蓝,百里森林,封殖广远”的美誉,是湖南省重点林业县。同时,蓝山县南风坳位于南岭山脉湘粤交界处,每年秋冬之际,都会有大批的候鸟由此过境,是候鸟迁徙之路,素有“千年鸟道”之称,且候鸟迁徙的队伍之中不乏国家珍稀鸟类。因此,在保护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县委县政府各职能部门肩负着重大责任。

作为法律监督部门,蓝山县人民检察院林业检察部门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增强对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加强与工商局、森林公安、林业局综合执法队、法院林业法庭的联系和配合,建立对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刑事犯罪的信息通报制度和严惩机制,加强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适时开展重点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生态资源犯罪案件。对滥砍滥伐林木、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狩猎等案件,做到快捕快诉,对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有力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活动。

今年以来,该院林业检察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发挥打击、保护、监督、教育、预防等检察职能,依法加大惩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的犯罪力度,保护生态资源,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截止6月底,该院林业检察部门受理森林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批捕案件77人,经审查批准逮捕66人,不捕11;受理森林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111人,经审查提起公诉88;收到人民法院判决书77;其中失火案件80%均判了实刑,批捕、起诉案件准确率均达100%,无错捕、漏捕漏诉、判无罪案件;法律监督方面,书面向森林公安发出《检察建议书》2份,口头提出纠正违法意见8次。同时,该院林业检察部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到有关单位和中小学校上法制课3,并结合县政法委组织开展的“一村一警大走访”活动,对林区乡镇进村入户一对一宣讲林业法制,共发放各类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制宣传材料2600余份,开展法律咨询20余次,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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