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蓝山县检察院林检科检察员刘文艺办理的李某、何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被评为湖南省检察机关林业检察行政执法监督类优秀案件。
蓝山县是“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境内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李某、何某等人在取得合法石材开采手续后,少批多占、心存侥幸意图逃避相关部门的监督,超范围开采花岗岩石材占用并毁坏林地面积2.06公顷。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蓝山县检察院积极与森林公安、林业行政执法部门沟通,承办人在侦查阶段提前介入,帮助完善和固定证据,并在该案审理后进行量刑跟踪监督,正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大对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保护“湘江源”生态示范区。
该院针对近年来群众、志愿者反响强烈的非法占用林地、破坏生态资源环境等问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快捕快诉,有效打击犯罪。通过法制宣传、“一村一警”大走访等活动,深入林区乡镇,进村入户宣讲生态资源保护知识,引导群众自觉抵制、检举各种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推进湘江源头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