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 蓝山县检察院坚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关口前移、主动监督”的原则,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要求,开展廉政谈话56人次,积极营造“廉政话常谈,小木鱼常敲”的良好氛围,使检察干警感受到组织的监督和纪律的约束,提醒自己时刻不忘勤政廉政,形成讲廉洁、树形象、比贡献的良好风气。
一、完善实施细则,增强廉政谈话的规范性。院党组认清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理清反腐倡廉的思路,根据《永州市廉政谈话实施办法》,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出台了《蓝山县人民检察院廉政谈话细则》。一是明确廉政谈话的主体和对象,分三个层面谈话:党组书记、检察长对班子成员谈话,分管院领导对部门负责人谈话,中层负责人对部门干警谈话,确保职责分工明确。二是明确廉政谈话的类型,分为例行廉政谈话、新进人员廉政谈话、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约谈六种类型,并确定六种谈话类型的适用对象。三是明确廉政谈话的操作规程和目标要求,切实增强制度的操作性;四是建立廉政谈话督导机制,对谈话对象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确保廉政提醒工作落到实处。
二、避免流于形式,增强廉政谈话的实用性。针对不同对象确定谈话的重点和方向,避免“空对空”现象。一是把准时机。在统筹安排谈话工作的基础上,抓住关键节点,把握重要节假日时机,与全院干警全面谈;把握检察人员招录时机,与新进人员全面谈;把握好人事变动时机,与新任职干警展开谈;把握违纪苗头出现时机,与反映较多的干警重点谈,抓“早”抓“小”,防患未然。二是摸准情况。在准备阶段,与政工、信访、所在科室等部门协调联系,多渠道广泛了解谈话对象情况,为拟定谈话提纲做好准备。三是定准主题。围绕干警的职责分工,对照岗位风险点,将规定性内容与时宜性内容、共性内容与特色内容相结合,量身定制谈话主题,使廉政谈话有的放矢,避免泛泛而谈。四是找准定位。谈话人摆正位置,放下身段,流露真情,做到既讲尊重又讲教育,既讲保护又讲要求,既讲感情又讲纪律,真正谈出感情、谈出信任。五是辨准是非。谈话人察言观色,旁敲侧击,在自然的谈话中体察干警思想情绪,发现真实问题。对没有问题的干警鼓励干劲,进行“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提醒;对不能自圆其说的问题或明显的违纪问题,事后及时组织核实,准确客观处理;对错误的思想倾向认真沟通疏导,既敢于指出不足之处,又认真听取谈话对象的解释,把谈话过程变成真正帮促的过程。
三、规范谈话程序,增强廉政谈话的严肃性。在开展廉政谈话过程中,严格遵循集体研究分析、确定提醒方式、指定专人负责、拟定谈话提纲、确定时间地点、开展提醒工作、做好谈话记录、跟踪整改落实、材料整理归档等程序,确保廉政提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谈话中,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原因,指出群众反映的问题或组织发现、掌握的苗头性问题;责成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进行说明,表明对问题的认识和态度;针对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和帮助,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同时应认真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允许申辩,避免廉政谈话变成“一言堂”。
四、创新工作方式,增强廉政谈话的针对性。认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把握腐败思想产生、发展和廉政提醒工作的内在规律,针对不同层面的谈话对象思想上的突出问题,有的放矢地开展廉政谈话工作。摒弃板着面孔训人的做法,结合警示教育活动、廉政知识测试、廉政档案建设等工作,注重廉政谈话方式的针对性、系统性和鲜活性,使廉政谈话真正做到入耳、入脑、入心,切实增强廉政谈话工作的针对性。
五、强化结果运用,增强廉政谈话的权威性。将廉政谈话记录及谈话后干警的行为表现录入个人电子廉政档案,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把廉政谈话尤其是诫勉谈话的整改结果与干警的考核奖励及年度评优评先挂钩,发挥廉政谈话的震慑警示作用,保证干警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思想不疲、劲头不松。注重对被提醒对象跟踪监督,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跟踪提醒,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不落实提醒内容,最终违纪违法的,从重处理。
六、注重建章立制,增强谈话效果的全面性。针对谈话调查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勤于反思,举一反三,“由点及线到面”,即将廉政谈话的警示提醒作用从某个干警这一个“点”上,发散到其他干警的数条“线”上,再到单位的整个“面”上。通过“解剖麻雀”,发现普遍性、规律性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从机制上堵塞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