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州市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2016年度全市基层检察院建设综合考核情况的表彰通报》(永检发[2017]1号),蓝山县检察院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两项工作两次双双名列全市11个基层检察院第一名,该院已连续四年获此殊荣。
近年来,该院党组不断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以确保公正、廉洁、文明、规范执法为目标,以思想教育为手段,以源头防范为关键,以执法办案为重点,强化权力制约机制和监督体系建设,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逐步落实的完整链条。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切实落实“三转”要求,准确把握职能定位,聚焦主业主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实现了多年办案“零”差错、安全“零”事故、涉检“零”上访、干警“零”违纪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