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位置:  网站首页>>核心价值观 >>

蓝山县检察院:对新任中层干部开展任前集体廉政谈话

作者: 原创    来源: 本站    关注:1349   时间:2017年3月23日   【  

321日下午,为强化新任中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和廉洁从检意识,促使其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开好头、起好步,根据《永州市廉政谈话实施办法》,蓝山县检察院对7名新任中层干部开展任前集体廉政谈话。

在谈话中,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黄军兴组织大家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纪律作风“十五个严禁” 》和中层干部应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5方面19个责任内容。强调“十五个严禁”是党的“六大纪律”和检察人员的“七项纪律“的浓缩版,是检察人员不可触碰的带电“高压线”,大家务必严格遵守,不越“红线”。同时要求中层干部躬耕不辍地种好“责任田”,毫不退缩地坚守“主阵地”,不折不扣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党组书记、检察长曲军对新任职人员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增强学习意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要热爱学习,善于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理念;要围绕提高执法素能,加强法律法规、检察业务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强化知识储备,丰富知识结构,努力向复合型、专家型人才靠拢。二是增强自律意识,培养健康生活情趣。要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抵制诱惑,严格约束自己,慎初、慎独、慎微、慎交,讲操守、重品行、修美德。三是增强公正意识,依法规范使用权力。要时刻绷紧廉洁这根弦,把握好原则,守住检察职业道德底线,绝不能用手中的检察权去做交易,清白做人,踏实做事,做到办案不离章,行为不越轨,思想不出轨。四是增强担当意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本部门第一责任人的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职责,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在重视反腐倡廉建设上发挥导向作用、在落实责任制上发挥带头作用、在廉洁自律上发挥表率作用,努力营造勇于担当、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检务环境。

通过廉政谈话,7名新任职人员深受教育和启发,一致表示决不辜负院党组的殷切期望,以工作实绩回报组织的厚爱和信任。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热门文章
最新图文



版权所有: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人民检察院  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邮编:425800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人民检察院 电话:
您的IP:3.149.27.125  页面执行时间:140.625毫秒  [后台管理]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官方微博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