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最高院传来喜讯,蓝山县检察院办理的李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2016年度全国优秀案件”。
该院案件承办人沈红柳说:“在李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中,我们对犯罪嫌疑人提出的身体不适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细致了解犯罪嫌疑人身体各方面状态,并将其送往上级医院体检,经医院鉴定,嫌疑人李某某出现多种脏器并发症。经我们审查,李某某案不属于重特大案件,社会危险性不大,无重大社会矛盾存在,且继续对嫌疑人李某某羁押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遂建议公安机关对其由羁押变更为取保候审。”
“近年来,我们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大力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该案的办理践行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减少了社会矛盾,节约了司法资源,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执法的理性、平和与文明。”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曲军说。
永州市检察院案管办主任何爱华说:“该案成功入选全国优秀案件,也体现了该院狠抓执法办案取得的良好成效。”
此案的办理,让群众看到了检察机关公正、人性执法的一面,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