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1日蓝山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蓝山县竹管寺镇李子荣村的六旬老汉李某(文盲)在家种植了好几百株罂粟,民警进村调查证实后铲除了李某在自家地里种植的1247株罂粟,同时缴获罂粟干货139株。
李老汉表示,近年来身体不好且每况愈下,听人说罂粟能治病,三年前的端午节在蓝山县城街边购买草药时,购得罂粟果一颗和活苗一株,并在自家院内进行种植。收获后,用于泡酒自饮或擦拭伤痛。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李老汉因种植罂粟原植物超过了五百株,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就算其根本没有贩毒意识,甚至不知道罂粟的毒品性质,只是拿这些罂粟来日常治病,仍然属于非法行为,考虑到他年事已高且身患疾病,公安机关对李老汉进行了取保候审。目前此案正在审查起诉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