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5月19日,蓝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特别重大非法狩猎案犯罪嫌疑人盘友古批准逮捕,这是该院落实野生动物保护 “天网”行动以来批捕的第5起非法狩猎案。
2012年9月至2013年11月期间,犯罪嫌疑人盘友古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本村自己承包的鱼塘边私设了15张捕鸟丝网,每张网高2米,长8米,每晚播放鸟的叫声,诱使野生鸟类“自投罗网”,然后将野生鸟类抓回家宰杀冷冻后出售。
2013年10月27日14时许,蓝山县森林公安局从犯罪嫌疑人盘友古家中的冰柜和冰箱内查获野生鸟类777只;并当场扣押作案工具。经湖南省野生动植物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查获的777只鸟类中的600只,都是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2014年5月5日,蓝山县森林公安局将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盘友古抓获归案。
蓝山县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盘友古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非法捕猎野生鸟类数量巨大,属特别重大案件,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非法狩猎罪,遂作出上述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