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蓝山县检察院驻县环保局检察联络室挂牌成立,该院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守护湘江源头又迈开新的步伐。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曲军介绍,为进一步健全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检察机关与环保部门的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加大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环境资源领域犯罪,该院设立驻县环境保护局检察联络室,主要承担监督移送环保部门查处的涉嫌犯罪案件,对环保部门移送公安机关的涉嫌犯罪案件进行立案监督,提前介入可能涉嫌犯罪的重大环境污染案件,监督环保部门依法履职,依法对污染环境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等。
该县环保局局长熊文胜表示,检察联络室的成立标志着县环保与检察紧密合作机制已经形成,有效工作对接已经开始,有利于推动县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走向程序化、规范化、文明化轨道;有利于促进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各个职能部门认真履责、各负其责,共同管理环境;有利于严厉查处各种偷排、漏排、直排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良好的执法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