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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检察院开展“远离非法集资、拒绝传销陷阱”专题警示教育活动

作者: 原创    来源: 本站    关注:2508   时间:2017年8月23日   【  

为教育引导全院干警自觉抵制、远离非法集资和传销行为,8月份,县检察院开展“远离非法集资、拒绝传销陷阱”专题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规范检察干警八小时外行为,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下发禁止通知。鉴于近年来一系列非法集资和传销案件频发,致使不少群众上当受骗,给个人和家庭造成重大伤害,严重损害了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7月26日,院党组印发《关于严禁检察干警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和传销的紧急通知》,要求检察干警充分认识非法集资和传销的欺诈性、隐蔽性和危害性,提高防范意识,不被高利诱惑,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和传销活动,共同维护好经济社会秩序。同时明确对通知下发后不收手、不收敛,仍顶风违法违纪,参与或继续参与非法集资和传销活动的,将严肃处理。

  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利用大厅、案管中心电子显示屏和短讯平台向全院干警及其家属发送“远离非法集资、拒绝传销陷阱”格言警句,告诫大家非法集资和传销不受法律保护,谨防血本无归;依托自办刊物《蓝检廉政教育专辑》,印发“远离非法集资、拒绝传销陷阱”专刊2期,讲解什么是非法集资和传销,不法分子经常采取的诈骗手段,如何转变“一夜暴富”的非理性心理,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和传销等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干警识别、防范非法集资和传销活动的能力。

  开展警示教育。8月11日下午,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刑法有关打击非法集资、传销违法犯罪的规定、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关于开展严厉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等政策法规;观看《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起底“善心汇”》《传销和非法集资的陷阱》等警示教育片,用鲜活的案例展示家庭因为身陷非法集资和传销酿成妻离子散、甚至家破人亡的惨剧,进一步提高干警风险意识和识别骗局能力,做到自觉防范、抵制、远离非法集资和传销。

  全面自查承诺。要求全院干警对近年来参与非法集资和传销活动情况开展自查,自查内容包括参与时间、非法集资、传销活动组织名称、投入金额、获利情况等。同时,要求干警签订《检察干警不参与非法集资和传销活动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提高防范意识,不为高利诱惑,自己不参与,也不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和传销活动;积极宣传非法集资和传销的欺诈性、隐蔽性和危害性,提高亲朋好友的防范意识,不资助亲朋好友参与非法集资和传销活动等。

开展提醒谈话。充分发挥廉政谈话保廉促廉作用,对群众反映参与非法集资的2名干警,开展有针对性的廉政提醒谈话,责成其就反映的问题作出说明,并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进行提醒警示,把上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和传销的要求传达到位,督促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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