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为进一步健全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改善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状况,县人民检察院、县食品药品监管理局、县卫生计生委联合开展了“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对全县各中小学食堂及学校周边超市食品安全进了执法检查和监督。
该次检查监督重点主要是二个方面:一是监督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防疫。不仅对学校食堂营业执照、工作人员健康证,而且对食堂留样间、操作间、消防安全、防老防虫措施是否达标进行逐项核查,还对台账、食品供应商渠道进行相应督促检查。二是检查学校周边超市食品是否安全。对超市营业执照、工作人员健康证、食品摆放、食品生产日期、防老防虫措施、台帐以及食品供应渠道进行逐一检查。
各学校食堂、超市负责人在接受监督的过程中均表示,会严格按照检查整改意见及时整改,同时本次活动也进一步增强了他们的工作责任感与食品安全卫生意识,会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让家长放心,让学生吃得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