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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侧翻遭哄抢 倒霉车主反被诈

作者:廖春林   来源: 本站    关注:1467   时间:2014年7月14日   【  

2011年以来,在蓝山县大麻乡半山村路段出现多起货车侧翻货物遭哄抢的事故,令人费解的是,货车侧翻货物被抢,原本是受害人的车主,却成了赔偿方。

20116月,湖南省隆回县南岳乡花冲村的周姓师傅驾驶装有“尿不湿”等货物的大货车,从广东回隆回,途经大麻乡半山村,与当地一彭姓村民驾驶的一辆小四轮农用车相撞,车上的货物全倒在地上,被当地村民哄抢。事故发生后,一王姓村民伙同其他几人以周师傅的车撞坏了他家的两根树为由要求赔偿,周师傅不肯,便对其进行殴打,并强行周师傅写下了一张4000元的欠条。无独有偶,事隔一个多星期后,一辆装载着灯饰、沙发、卫浴等货物的货车,途经此路段时,发生侧翻,货物散落在地,被当地村民哄抢,之前提及的王姓村民以车辆侧翻时损坏了树木、花坛及货物压坏了他停放的一辆报废面包车为由要求赔偿损失,并要挟说不赔偿就不准离开、不准装车转过相威胁,无奈之下,倒霉的车主被迫支付了“树木、花坛损失费”人民币6000余元,支付“车辆损失费”人民币4900余元。

同样的伎俩就这样不断的上演,接二连三出事故的货车司机无奈认倒霉。直到20125月,再次有货车司机被强行要求作了“赔偿”,这一次受害司机不再忍气吞声,选择了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锁定前述的王姓村民为犯罪嫌疑人,经过长时间的侦查追捕,于今年的3月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其抓获归案,并于4月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5月底移送审查起诉。法律是公正的,通过法律程序惩罚犯罪、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政法部门的职责,然而,在现代法治社会,除了政法部门的正确履职之外,更值得引起重视的是公民自身的知法、懂法、用法意识,我们的广大人民群众要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面对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和行为,要坚决说不,切不可委曲求全,更不能助纣为虐,要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与一切损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抗衡。就拿货车司机货物被抢,反遭敲诈勒索的事情来说,如果车主有足够的法律意识和勇气,犯罪嫌疑人就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得逞。法律要立,更要用,不仅仅是法律工作者用,更要引导我们广大人民群众正确、有效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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