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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检察院对一起涉恶案件依法提起公诉

作者: 原创    来源: 本站    关注:2044   时间:2018年9月13日   【  

         2018年9月10日,蓝山县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陆某甲、陆某乙、钟某某等七人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罪一案向蓝山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本案系2018年蓝山县检察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公诉部门办理的一起具有较大影响的涉恶案件。蓝山县检察院严格依照《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对涉黑涉恶案件坚持“依法办、优先办、快速办”的原则,追诉漏罪漏犯,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

经依法审查查明:自2014年以来,以被告人陆某甲、陆某乙兄弟为头目,被告人成某某、雷某某(另案处理)、陈某某、钟某某、李某某、龙某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分别或者伙同他人在蓝山县以暴力、威胁等手段为非作恶,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交通肇事、包庇、容留他人吸毒等刑事案件,社会影响恶劣,严重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本案被告人陆某甲、陆某乙、成某某等人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应当依法追究本案七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该案办理,有力打击了本地恶势力团伙的嚣张气焰,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该院将在下一步工作中,持续深化打击,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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