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检察院采取加大“五个力度”的措施,迅速贯彻执行《蓝山县党政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十条禁令”》
一是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该院第一时间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组织学习蓝山县委、县政府的“十条禁令”全文内容,并通过大厅电子显示屏、蓝山检察院内网信息综合平台发送“十条禁令”内容,同时将“十条禁令”内容制作成卡片及时发送到每一位干警的手中,以科室为单位认真组织干警逐条学习、用反面典型,加以剖析,查找原因。
二是加大组织领导力度。该院成立以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志强为组长的贯彻落实“十条禁令”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要求中层以上的主要领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确保宣传教育起始阶段氛围浓厚,贯彻落实工作扎实。
三是加大排查预防力度。该院要求每一位干警对照“十条禁令”,认真查摆自己在思想、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不足,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四是加大外部监督力度。该院通过新闻网站媒体,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检务公开栏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十条禁令”,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电子信箱等,随时接受人民群众的举报。
五是加大检务督察力度。该院要求纪检、政工、监察部门至少每周进行巡查暗访一次,加大查处违反“十条禁令”规定的力度,不放过任何违法违纪线索,对投诉举报,要落实措施进行查证,对已经查实的反面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处理,绝不姑息养奸,绝不网开一面,确保队伍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