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你们了,想不到十四年前被骗的钱,如今还能被追回来!”当蓝山县人民检察院干警从蓝山县来到东莞市赵某家中,将追回已久的2万元人民币送到受害人赵某手中时,赵某十分激动地说。
据悉,在十几年前的2004年年底,犯罪嫌疑人欧某(蓝山人)假冒他人名义在东莞市安康公司提走9200件毛料,并骗走安康公司一辆货车,涉嫌合同诈骗罪,该院于2005年依法受理审查并提起公诉。由于当时的受害人赵某变更了手机号码,公司地址也已搬迁,一直无法联系,多年来办案干警始终没有放弃对赵某的寻找。功夫不负有心人,2018年9月办案干警终于拿到了赵某的联系方式,他们立即奔赴东莞将2万元钱财及时归还,得到了受害人及家属的感激和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