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检察院公示的2018年度全省检察机关12件优秀案件中,蓝山县检察院生态环境资源检察科办理的“周某某等环境污染案”作为唯一一件环检类案件上榜。这是该院环检科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机构之后又一殊荣,也是近年来该院办理案件中第五件全国、省优案。
近年来,该院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立足“湘江源头”生态实际,主动融入“生态立县”战略,依法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打击各类破坏生态资源犯罪;推进生态资源检察专业化,将林业检察科更名为生态环境资源检察科,履行对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的办理;建立环境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机制,参与生态环保领域社会综合治理,在跨省垃圾倾倒案中,联合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守护青山绿水,得到中央、省、市主流媒体集中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