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位置:  网站首页>>要案优案 >>

蓝山县人民检察院坚决打击侵害企业权益犯罪

作者: 原创    来源: 本站    关注:2973   时间:2019年7月22日   【  

2019年7月19日,蓝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的一件涉企寻衅滋事案在蓝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经查,2019年2月3日20时许,被告人李某某饮酒后驾车行驶至蓝山县“云冰山”景区大门处时刮撞大门处的栏杆,借酒闹事强行将大门处栏杆折断,“云冰山”旅游区的保安将被告人李某某拦下并报警。当晚20时至22时许,被告人孟某某先后电话纠集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陈某丙、谭某某等十多人赶到蓝山县“云冰山”旅游区大门处对旅游区的保安辱骂、施加压力想将李某某带走。在此次事件中,被告人孟某某、陈某甲、陈某乙、陈某丙、谭某某等人冲进“云冰山”旅游区保安亭内对保安辱骂、殴打,造成7名保安不同程度受伤,保安亭内多件办公器具损毁

蓝山县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对本案六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的刑期

   蓝山县人民检察院为构建“亲清”检商关系,坚决打击侵害企业权益的犯罪活动,维护“云冰山”旅游区的正常发展,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提高了企业和周边群众遵纪守法的意识并在该案中促成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热门文章
最新图文



版权所有: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人民检察院  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邮编:425800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人民检察院 电话:
您的IP:18.222.213.240  页面执行时间:404.297毫秒  [后台管理]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官方微博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