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4日上午,蓝山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森林公安局在蓝山县祠堂圩镇召开了以案释法现场会。会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唐斌通报了该院环检科近日办理的曾某辉、曾某元等六人滥伐林木案的基本情况,同时结合案情对我国森林法、刑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最后强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一定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违法者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会后,曾某辉、曾某元等六人明确表示一定吸取本案的教训,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案件办理工作,将自己错误的做法以反面案例的形式积极向村里的人民群众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观念,不再犯相同的错误。

以案释法现场会的召开,不仅达到了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的相统一,还展现了检察机关“谁办案、谁普法”的办案理念,同时也彰显了检察机关深入群众,加强法制宣传的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