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30日下午,蓝山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素能传导培训,全体干警参加培训。培训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办案工作指导,统一司法尺度,确保办案效果,要求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要逐步把案件标准统一到两高两部的指导意见上,把证据标准统一到出庭公诉的证据标准上。

蓝山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负责人李海波进行创导培训,内容主要围绕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证据标准、如何把握和认定恶势力犯罪和黑恶犯罪案件的出庭要点三个方面的内容开展。培训内容深入浅出,使全院干警对黑恶势力犯罪的特征及涉黑涉恶案件出庭公诉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为推进下一阶段办理涉黑涉恶类案件提供了很强的指导作用,收到了预期效果。
蓝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院扫黑办主任唐斌在培训中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认真学习领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知识,提升自身执法办案能力水平,坚决完成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更加有力地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