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中的职能作用,蓝山县检察院通过加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加强企业司法保护、改进执法办案方式,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营造亲清良好检商环境。
一是积极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通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团伙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向企业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犯罪,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2019年,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犯罪16件42人,起诉9件43人,在办案中妥善处理打击犯罪与保护发展的关系,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界限,针对涉企涉商案件注重宽严相济,注意引导追赃挽损和矛盾化解,依法保障县域经济安全。
二是建立联系和协作配合机制。根据县委要求积极派出干警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院领导带队走进企业一线,通过主动加强联系,开展专题调研等常态化措施,向民营企业传达最新亲商助企政策,及时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全面把握民营企业的发展需求,听取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经营等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强化企业依法经营意识。以开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为契机,邀请部分非公企业家代表来院座谈,通过检察层面帮助解决企业问题。
三是注重实效,坚持查办案件与维护企业权益并重,减少案件办理对非公企业正常经营和发展的影响,在办理一起涉企寻衅滋事案中,为企业长远发展考虑最大限度降低企业声誉及财产损失,促成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并就地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就检察机关护航民企发展相关制度作出详细解释,确保规范执法、公正司法、有效普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四是启动“护航民企、共克时艰”专项行动,根据市院部署要求,动员全院各科室参与护航民营企业专项行动,以营造清正廉洁政务环境为重点,开展依法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专项活动。在疫情期间,深入工业园区,详细了解企业职工返岗情况、复工生产经营情况和新冠疫情防控情况,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法律宣传服务,增强民营企业及其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助推企业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