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蓝山县人民检察院强化业务平台建设和案件监督管理,积极探索建立“捕诉一体”办案新模式。
(一)结合实际,优化系统“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应用。一是快速分配权限,根据院党组年初会议决议,迅速联系技术部门按照要求,及时设置授权,保证各办案组授权办理审查逮捕和一审公诉案件,实行捕诉一体化,负责所办案件的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办案职责。二是调整文书权限设置,根据检察官权力运行清单,细化调整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在业务系统中查阅审批相关文书的权限,并对多名检察官变更相应的办理权限,更加突出检察官对司法办案的主导,确保“捕诉一体”机制正常开展。三是依规分案,根据专业化分工进行分案,对员额检察官负责的专业办案组定向分案,并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分析研判办案机制及轮案规则,实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轮案规则。
(二)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案件评查。一是做好重点案件评查,对办理的重大疑难复杂、不捕不诉撤回等重点案件,进行全面评查。二是突出实体评查,对诉判不一、无罪案件、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进行实体评查。三是增强评查结果的运用,制作案件评查报告,详细列明评查发现的问题、处理依据、总体评价及整改意见,及时反馈给承办人整改,同时跟踪整改情况。
(三)主动担当作为,加强服务。一是加强培训力度,“捕诉一体”工作机制推行后,第三检察部迅速给各业务部门统计内勤配置统计权限,并对承办人、检察辅助人员案卡填录、流程操作、文书制作等要求及注意事项进行实训,不断提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办理案件的能力。二是强化监督实效,增强流程监控,进一步加大对案件过程的监管,根据办案节点实时了解办案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权利保障是否到位、案卡填录是否规范、判决裁定是否及时审查、案件是否及时公开等。三是加强监控纠错,强化对“捕诉一体”司法办案的线上监督与刚性制约,加强流程监管,对办案期限、办案程序、文书制作、流程节点、信息公开等多种情况,进行全程、同步、动态监督,进案件从程序到实体均合法规范,保证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