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蓝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成某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依法开庭审理,该院分管公诉的副检察长唐斌出庭支持公诉,该院公诉科全体干警观摩了庭审。
为了全面提高公诉案件质量和规范出庭行为,进一步促进该院公诉科干警业务水平的提升以及年轻干警的迅速成长,引导干警提高公诉能力,副检察长唐斌精心挑选了有代表性的刑事案件,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贩卖毒品数量特别巨大、跨省诈骗等重大案件,也有盗窃、轻伤害等普通刑事案件;有普通程序审理案件,也有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为保证出庭公诉案件的质量和效果,唐斌副检察长在庭审前认真审阅了案卷,并做好庭审前准备,备齐出庭所需的案件卷宗、出庭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在庭审过程中,作为公诉人举证有序、答辩得体、用语文明、举止威严,有力地指控犯罪,取得了良好的法庭效果。
分管检察长率先垂范,出庭支持公诉,一是便于发现公诉工作中的相关问题,推动公诉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有利于促进干警的业务学习,提高公诉部门干警的业务水平,充分展示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