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在蓝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蓝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曲军所作的《蓝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


2020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司法改革,努力提升检察质效,为蓝山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各项工作得到了加强和改进。
代表们在审议报告时,对检察工作表示充分肯定,一致认为,蓝山检察院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理念,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蓝山县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建党100 周年。蓝山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把检察职能履职与全县发展大局紧密结合起来,下大力气补短板、强弱项、打基础、解难题,为建设“一堡一地一园一区一城”提供坚强法治保障。